5月8日晚,中储粮总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有部分媒体报道“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中储粮河南三级粮官噤声”之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立即了解有关情况,现声明如下。
一、报道中所提长期未出库的1.62万吨最低收购价小麦,于2010年由河南分公司所属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委托金硕公司收购。由于2010年个别地区灾情较重,收购的部分小麦品质不符合国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实行统一封存,统一组织定向销售给饲料及工业酒精加工企业。2014年6月,该批小麦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定向拍卖销售后,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拒不出库。
二、作为委托方的中储粮南阳向东直属库为尽早完成这部分已拍卖粮食出库工作,在多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9月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6年9月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南阳向东直属库胜诉。在直属库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情况下,金硕公司仍然不配合出库。为此,直属库申请法院于2017年4月8日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三、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将督促所属企业,坚决执行二审法院的生效判决,排除干扰,加快处置进度,完成出库任务,维护中央事权粮食安全。
四、中储粮总公司派出的专门工作组已抵达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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