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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译注辨析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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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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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译注辨析二则
《论语》译注辨析二则
来源:孔子研究作者: 2016-11-29 14:51
一、“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译注辨析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是《论语·为政》中的一句话。其中,‘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虽然只有八个字,但语义分歧较大,后人解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结起来,分歧集中在对“攻’、“异端”、“斯‘害”“已”几个字词的解释和对整句话意义的阐释上。现将相关译注中对这些词语的解释和句意的阐释归纳如下,并加以分析。
(一)对关键词语的解释
首先,对“攻”的解释。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将“攻”解释为“治”,如《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何晏《论语集解》、邢昺《论语注疏》、范祖禹《论语说》、朱熹《四书集注》、刘宝楠《论语正义》、钱穆《论语新解》、徐志刚《论语通译》等。其中《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中“攻乎异端”的“攻”字作“功”,即“功乎异端”,其注释称“‘功’今本作‘攻’。此字有作‘治学’的‘治’解,有作‘攻击’的‘攻’解,此处应作‘治’解为宜。”何晏《论语集解》中也称‘攻,治也。”邢昺《论语注疏》曰‘攻,治也。”朱熹《论语集注》引范祖禹《论语说》称‘范氏曰‘攻,专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刘宝楠《论语正义》注:“攻,治也。”钱穆在《论语新解》中也称‘攻,如攻金攻木,乃专攻义,谓专于一事一端用力。”第二种是将“攻”解释为“攻击’、‘批判”。如孙奕《示儿编》、杨伯峻《论语译注》、李泽厚《论语今译》、刘琦《四书详解》等。孙奕为南宋人,是较早将“攻”解释为“攻击”的学者。他在《示儿编》中称‘攻,如攻人恶之攻。”今人杨伯峻沿用了这种说法,认为“攻”当作“攻击”讲,同时否定了将“攻”解释为“治”的译法,称‘攻一《论语》共用四次‘攻’字,像《先进篇》的‘小子鸣鼓而攻之’,《颜渊篇》的‘攻其恶,无攻人之恶’的三个‘攻’字都当‘攻击’解,这里也不应例外。很多人却把它解为‘治学’的‘治’。”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将“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译为“攻击不同于你的异端学说,那反而是有危害的。”刘琦等的《四书详解》也将“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译为“批判那些异端邪说,这些祸害就可以停止”。
从上述材料来看,《论语》的早期译注并无异议,均将“攻”释为“治”,作“攻治”讲。尤其是较早的版本一定州本所记“攻乎异端”原本为“功乎异端”。该本“攻”作“功”字,应该是“用功’、“攻读”之意,完全没有“攻击”的意思,为以“攻治”释“攻”提供了有力的参考。而以“攻击”解释“攻”的译法出现较晚,直至南宋孙奕才在《示儿编》中提出将“攻”解释为“攻人之恶”的“攻”,即“攻击”的意思。其后,这种观点少有附和者。近现代以来,有些译注又采用了这种译法,如杨伯峻的《论语译注》等。这种译法虽然在语法上没什么问题,但缺乏历史文献依据,大有以今释古的嫌疑。钱穆在《论语新解》中就对这种译法进行批评,称“或说攻,攻伐义,如小子鸣鼓而攻之。然言攻乎,似不辞。”
其次,对“异端”的解释。观点比较复杂,大概可归结为三种:第一种,认为“异端”是“小道”。这是对“异端”一词较早的解释《论语·子张》记载“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引用了何晏《论语集解》对这句话的诠释,称“集解以小道为异端。”但并没有具体阐述“小道”的具体内容,同时指出“小道”非善道。第二种,认为“异端”是指诸子百家杂书。刘宝楠《论语正义》称“异端为杂书,乃汉人旧义。”皇侃在《论语义疏》中对何晏的“小道”说作了发挥,并将“小道”与“善道”进行对比,刘宝楠记述皇侃的言论说“善道即五经正典也。……异端谓杂书也。言人若不学六籍正典,而杂学于诸子百家,此则为害之深。”更有甚者,以杨墨或者佛老思想解说“异端”。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引用了范祖禹和程颐的说法,以“杨墨”或佛老思想解说“异端”一范氏称“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如杨、墨是也,……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尤为近理,所以其害为尤甚。学者当如淫声美色以远之,不尔,则骎骎然人于其中矣。”瑏第三种,释“异端”为“一端”,即“偏执一端”,不能持中,不能会通。刘宝楠《论语正义》按“中则一,两端则异,异端即两端,……有所治而或过或不及,即谓之异端。”焦循在《论语补疏》中称“盖异端者,各为一端,彼此互异,惟执持不能通则悖,悖则害矣。”钱穆《论语新解》云“可见本章异端,乃指孔子教人为学,不当专向一偏,戒人勿专在对反之两端坚持其一。”
分析以上观点,认为“异端”是指诸子百家杂书,乃至杨墨佛老的观点,混淆了时代,以古释今。杨朱、墨翟大约与孟子生活在同一时代,墨子主张兼爱、非攻,杨朱主张贵生、重己,他们的见解散见于《庄子》、《孟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杨墨思想盛行在战国时期。《孟子·滕文公下》有言“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而孔子时代尚未出现杨墨之言盛行的状况。范氏将“异端”解释为“杨墨”思想,有“以今释古”之嫌,而程子用汉代才出现的“佛家之言”来释“异端”,更是不足取信。钱穆批评说“旧说谓反圣人之道者为异端,因举杨、墨、佛、老以解此章。然孔子时,尚未有杨、墨、佛、老。”杨伯峻也指出“异端一孔子之时,自然还没有诸子百家,因之很难译为‘不同的学说’。”至于认为“异端”为“一端”,即“偏执一端”,不能持中、不能会通的说法,穿凿附会,没有任何文献依据。另外,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将“异端”译为“不正确的议论”,《论语今读》译为“异端学说’,《四书详解》认为是“偏离儒家正统之道的学说”等说法,也都语焉不详,比较含混。笔者以为,倒是何晏以“小道”解释“异端”的译法最为可取。此处何晏将“小道”等同于“异端”,是相对“大道”而言。在孔子的思想中,“大道”自然是他所倡导的儒家正统思想和主张“小道”相对于“大道”而言,虽有可取的地方,但无关乎大统,故而称为“异端”。
再次,对“也已”的解释。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将“已”释为动词“止”,引申为消灭、消除。如孙奕《示儿编》、焦循《论语补疏》、杨伯峻《论语译注》,以及《四书详解》、《论语通译》等。孙奕的《示儿编》曰“已,止也。”焦循《论语补疏》亦云“已,止也。”杨伯峻《论语译注》称“已一应该看为动词,止也。因之我译为‘消灭’。”第二种,将“也已”译为语气助词“矣”。何晏《论语集解》、皇侃《论语义疏》、邢昺《论语注疏》、李泽厚《论语今译》等均如是。“也已”,刘宝楠《论语正义》云“皇本‘已’下有‘矣’字。”也就是说,皇侃《论语义疏》‘斯害也已”作“斯害也已矣”。“也已矣”作为语气词连用,是古汉语中常见的语法现象,在《论语》中也不乏其例。如《论语·子张》:“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杨伯峻《论语译注》译为“子夏说‘每天知道所未知的,每月复习所已能的,可以说是好学了。’”可见“也已矣”通常译为语气词“了”。现在各本无“矣”字,“也已”仍然可以表示语气词“了”。如《左传·僖公三十年》:“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欧阳修《洛阳牡丹记》:“此又天地之大,不可考也已。”这些“也已”均为语气词,译为“矣”或“了”。而将“也”与“已”分开解释,把“已”译为“止”,显属忽视前人之解释的主观臆断,没有文献依据,不可取。
(二)对句意的阐释
由于各译注本对几个关键词的解释不同,从而导致了对“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句义的理解也大为迥异。
第一种,译为“研习异端学说,是非常有害的”。邢昺《论语注疏》称“正义曰此章禁人杂学。攻,治也。异端,谓诸子百家之书也。言人若不学正经善道而治乎异端之书,斯则为害之深也。”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记述了皇侃的观点“又云异端谓杂书也。言人若不学六籍正典,而杂学于诸子百家,此则为害之深。”《论语通译》译为‘孔子说‘去攻读钻研邪说,那就有害了。’”
第二种,译为“攻击(批判)异端思想,祸害就消除了”。孙奕解释“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云“谓攻其异端,使吾道明,则异端之害者自止。”杨伯峻《论语译注》将这句话译为‘批判那些不正确的议论,祸害就可以消灭了。”《四书详解》译为“批判那些异端邪说,这些祸害就可以停止。”
第三种,译为“攻击异端学说,那是有害的事情”。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将这段话译为‘攻击不同于你的异端学说,那反而是有危害的。”钱穆在《论语新解》中提到一种译法,称“一说,异端犹言歧枝小道。小人有才,小道可观,用之皆吾资,攻之皆吾敌,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后世以攻异端为正学。”明确提出采用攻击的方式,异端思想就会成为敌人,变得有害,认为异端思想也应为我所用。这与焦循的观点相通。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记载焦循的观点,称“焦氏此说,谓攻治异端而不为举一废百之道,则善与人同,而害自止。”
综合以上论述可见‘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一句原本并不复杂,早期译注分歧不大,只是后人多加阐发,以致歧义百出。实际上,知师莫若徒,在《论语》中,子夏已经对孔子“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句话进行了很好的阐释《论语·子张》记载“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引用了何晏对这句话的诠释,称“集解以小道为异端。泥者,不通也。不通则非善道,故言‘君子不为’,则不攻治之也。”何晏去圣人时代较近,最得圣人之意,以“小道”解释“异端”。孔子的话和子夏的话联系起来看,正所谓相互阐发。“异端”(即小道)虽有可取之处,但攻治(研究)深人就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这样就很有害),所以君子不会深人研究它们。
因此,在“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句话中,‘攻”当译为“攻治”、“研习”;“异端”当指偏离儒家正统之道的学说‘斯”,这,那‘害”,祸害,害处“也已”,语气词。整句话应该翻译为“研习那些偏离儒家正统之道的小道邪说,(沉溺于其中)这是很有害的事情。”
二、“譬如平地”之“平地”译注辨析
“子曰:‘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这是《论语·子罕》中的一段话。目前不少《论语》译注本对“平地”二字的译法有误,以致造成整句话语意晦涩、逻辑不顺。
在古汉语中,“平地”作为普通词汇,意义明了,无须解释。所以《论语》的早期注本,如何晏《论语集解》、皇侃《论语义疏》、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刘宝楠《论语正义》等,通常只进行章句的辨析和句意的阐释,对“平地”一词多不加注解。如《四书章句集注》,朱熹注曰“平地而方覆一篑,其进者,吾自往耳。盖学者自强不息,则积少成多,中道而止,则前功尽弃,其止其往,皆在我而不在人也。”邢昺《论语注疏》引马融说“平地者将进加功,虽始覆一篑,我不以其功少而薄之,据其欲进而与之。”又引正义曰:“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者,言人进德修业功虽未多,而强学不息,则吾与之也。”这些早期的注解均未对“平地”加以解释。
近现代以来,《论语》作为儒学元典,倍受读者青睐,各种注本、译本、集注、详注、新解本相继问世。在古汉语向现代汉语的转换过程中,“平地”二字的翻译问题始显现出来。就目前见到的《论语》各种译注本来看,对“平地”译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平地”看成一个词,认定为名词作状语,译为“在平地上”。如杨伯峻《论语译注》将“譬如平地”译为“又比如在平地上堆土成山”,傅佩荣《解读论语》译为“譬如在平地上”,古棣等的《论语译说》将“譬如平地”译为“譬如在平地上建筑假山”,李泽厚的《论语今读》译为“譬如在平地上”。二是认定“平地”为两个词,译为“使地平”,即培土填坑。刘琦等的《四书详译》译为“譬如用土平地”,黄克剑的《论语解读》译为“比如用土垫平地面”。另如钱穆在《论语新解》中译为“譬如在平地”,虽然稍有歧义,但基本可以归到此类。这两种译法看似大同小异,但在语法、句式和意义方面差别很大。
首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虽然是一脉相承,但二者在语法、用词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古代汉语词义丰富、概括性强,词语运用灵活,随文释义现象突出,而现代汉语词性明确,搭配稳固,意义相对单一。在从古代汉语向现代汉语转译的过程中,隐含的问题便显现出来了。“平地”二字,在现代汉语中是个名词,意思是“平坦的地面”。因此,学者将“平地”译为“在平地上”,是意义上采取现代汉语的译法,而语法上采取古代汉语的语法,名词活用作状语,这种译法是现代注释与古代汉语语法相结合的产物。在古代汉语中,“平地”是两个词,“平”是动词,意思为“填平、整平”“地”是名词,意思为“地面”。结合上下文,这里是使动用法,即“使地平”,意思是“堆土填坑”,而不是名词作状语“在平地上”。
其次,从句式上讲,很明显,“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与“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是两个非常工整的对仗句。其中,“譬如为山”与“譬如平地”相对。由此可以推知,“为山”与“平地”是两个结构相同的短语。“为”是动词“造”、“制造”的意思,与山构成动宾结构。“为山”是堆土造山。那么“平地”也应是动宾结构,只是这里的“平”为使动用法,即“使地平”。也就是说,原来地不平,填土使之平。所以把“平地”作状语,翻译成“在平地上”,不符合对仗句式的要求。
再次,从意义上来看,“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与“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两个句子,实是举了两个相对相反的例子来说明做事锲而不舍的重要性。之所以说句意相对相反,从后面的词语便可看出:前句“未成一篑”与后句“虽覆一篑”,前句“进”与后句“止”,前句“往”与后句“止”,都是表示意义相对相反的意义。那么一个是“为山”即堆土成山,那么另一个“平地”就应该是堆土填坑,即“使地平”,这样意义也就通顺了。如将“平地”解为“平地堆土成山”,一则前后重复,二则前后矛盾。
故而我认为,“平”为动词,与“地”构成动宾结构“平地”与“为山”相对,作“培土填坑”讲。这样整句话可译为‘孔子说:(做事)就好像堆土成山一样,哪怕只差一筐土就堆成山了,你停止了,山也堆不成,这是因为你停止的缘故;又好像培土填坑一样,虽然你才覆盖一筐土,如果你继续坚持努力,那么你终将能完成,因为你在坚持努力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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