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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合理性辨析:论文发表版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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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09:4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科技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合理性辨析

2013年12月26日 16:42 来源:《科技与出版》(京)2008年6期第21~23页 作者:何学武 王占坤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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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何学武,王占坤,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近些年来,有关科技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问题引起相关人员较多的讨论,无论是平面媒体或互联网上均有相当多的评议性文字发表。读了颇有感受,也想就此问题谈点看法。

  笔者是长期从事科技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作嫁衣”者,从改革开放初期就涉足编辑出版,已历经近30年,差不多为科技期刊的编辑出版倾注了毕生的精力。收取“版面费”问题从“萌发”到现在成为讨论的“热点”可以说也经历了其全过程。笔者觉得,无论是站在作者还是站在编辑部的角度看,都可归结为一个问题,即收取“版面费”是否合理。对此问题更多的其他“外延”和“推理”都是不恰当或过高“上纲、上线”的。

  笔者认为,在讨论此问题前,首先有必要对期刊出版业界的主流发展趋势和业内环境作些阐述。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1978年以前我国期刊出版业百废待兴,改革开放后期刊出版事业才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由1978年的400种发展到1987年的2800种、1990年的3190种,至今已发展到9000种以上。科技期刊的发展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了发表科研成果和获取信息的园地,从而也推动了科技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成长。但正如不少评论性文章所提到的,随着市场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期刊的办刊环境也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要走市场经济的路(以刊养刊),二是科技期刊尤其是学术期刊同时又受到自身专业特点(发行面窄、发行量少)的制约。原先“大锅饭”条件下完全靠行政事业拨款办刊的学术期刊陷入了经费短缺的困境——大多数期刊主办单位的拨款不足以支持刊物运行。而一般学术期刊要想通过发行和广告途径解决经费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翻阅一下国外发达国家的学术期刊也不难看出,开展广告业务的也很少,这是学术期刊的性质所决定的。

  1 收取“版面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

  正如不少评议文章所言,科技期刊收取版面费的现象最早出现于1988年,并于1989年首次得到中国科协的认可。笔者所主持的期刊收取版面费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初期只对部分稿件收取版面费且数额很低,随后经历了逐渐扩大收取范围和提高收取标准的过程。可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刊经费不足一直是困扰科技期刊生存发展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也是随着科研院所转制,科研经费划拨与课题项目挂钩等改革出现的。在物价不断上涨、办刊行政补贴不能增加、通过做广告和增加发行来解决办刊经费不可行的大环境下,收取“版面费”也自然成为维持期刊正常出版的唯一途径。可以这么说,现在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普遍性,也正是社会改革发展过程中科技期刊求生存自然形成的一种趋势,并不是以办刊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一种产物。

  笔者认为,之所以“版面费”问题引起那么多的“非议”,这里面还有一个逐渐理解和适应的过程,也不必大惊小怪。任何事情都是相对合理的,有的刊物市场机制好,生存环境强,完全可以走与其相适应的路子。发表论文以稿费抵(或抵一部分)版面费、收取版面费给稿费以及不收版面费还给稿费的不同办刊情况并存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状况。有的人置疑,收取的版面费都干什么用了?这里笔者不妨简要列出所熟知的一个学术刊物的资金状况:2007年发表论文109篇,版面费平均1000元/篇,约计10万元/年;印制费+稿费(含审稿费)+办公费(含管理费)=12万元/年。由此不难看出,版面费收入还不足以支付期刊的基本支出,这还未考虑办刊人员的工资成本。所以,并不像个别人理解的那样,收取的钱都肥了编辑的腰包。收取“版面费”的过程完全是按照财税管理的政策严格地操作的,版面费收入是受办刊法人单位或主办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严格管理的。当然,也有那么一些假刊物或不按政策出版的“办刊人”,想出一些捞钱的歪招,如出卖刊号、出卖版面以及只要给钱质量如何低劣的稿件都可刊登等。但这只是科技期刊发展中出现的污泥浊水,并不能掩盖和抹杀科技期刊正常发展的主流。那种以偏概全的看法和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2 “版面费”是社会办刊的一种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科技期刊收取“版面费”是社会办刊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将办刊单位的办刊经费压力化整为零的一种办法,是可取的,是社会可以接受的。通过收取版面费减轻了办刊单位的经费压力,刊物能够生存和健康发展,发挥“取之于民、服务于民”的信息沟通桥梁作用,这对于作者、社会乃至于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笔者在长期的办刊中体会到,编辑和作者的关系是兄弟关系、朋友关系,而不像有些评论中类比的那样因“版面费”问题将两者对立起来,从而去算计谁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的实惠最多,由此论证收取版面费问题的正确与否。作为办刊人,我乐见在所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作者在学业上、职称评定上或者说在职务任用上有所成功,乐见他们在科学研究中有所突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得到有效的宣传和传播。由此才能说明所办的刊物发挥了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办刊人才更加安心,更加心情舒畅。

  笔者在长期与作者的交流沟通中感受到,99%以上的作者对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是理解的,编辑与作者的关系也是融洽而友好的。其实收取版面费的标准也不是铁板一块,当遇到有的作者提供版面费确实有困难,也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并不像有人说的“刊物面朝作者开,有文无钱莫进来”,或者只要交钱,多无水平的烂稿子都可以刊登。编辑在办刊过程中始终是为期刊质量和作者着想的,严把稿件质量关一直是编辑坚守的准则之一,不会做损害自身事业的事情。可以说,编辑与作者是一个战壕的战友,没有广大作者对刊物的爱戴和踊跃投稿,刊物就成“无米之炊”,没有编辑办刊并在论文付梓中的辛勤劳动,作者的研究成果也就得不到传播并与社会交流,是两者的共同努力促进了科技出版事业的发展。笔者写此文章意在消除作者和编辑在有关收取“版面费”方面的误解,而不是要讨论收取版面费的是与非。在这方面带着情绪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片面言论是起不到正面作用的。笔者赞成将收取版面费视为科研投入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观点,因为课题完成后通过科技期刊发表科研新成果从而实现成果共享和传播与交流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现在版面费的交纳支出情况也是与上述观点相符的,即大多数作者的版面费是由课题经费列支的。

  正是由于采取了收取版面费这一途径,学术期刊才基本摆脱了经费不足的困境,保证了刊物的稳定正常运转和发展,难道这不是作者和编者乐见的好事吗?

  相信,在历史变革中,每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会伴随各种议论和非议,这也是正常现象。随着作者与编者的进一步沟通和理解,“版面费”收取问题必定不再成为热议的话题。一些不理解的人对收取“版面费”所持有的片面看法也必然会自行消失。

  3 有必要澄清的几个观点

  3.1 所谓收取版面费是“反常现象”,会引生“学术腐败”

  此观点的不正确在于,一是其缺乏对市场机制条件下科技期刊编辑出版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理解,二是仍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思维看待新事务。持此观点的人将收取版面费视为“学术腐败”,说是会导致“垃圾论文”登上学术研究的大雅之堂。其实对于一个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出版管理条例》运作并每年经受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年检的正规刊物,其稿件处理是要经过“三审”制度审查的。学术期刊基于其自身特点,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收取版面费仅是为了解决在新经济环境下能够维持其正常的编辑出版而已。至于个别乱收取版面费的“刊物”,正规的出版单位也是欢迎揭露和谴责的。

  3.2 认为收取版面费违背禁止“收费约稿”和“出卖、出租版面”的规定

  在辨析此观点前首先引证《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只要深刻领会《规定》中第三十六条的全文,不难看出期刊编辑部在办刊中收取版面费的行为与此条规定的要旨是不相背离的。《规定》所禁止的是个别出版单位出于赢利目的而通过买卖关系放弃期刊主导权的违规行为,这当然是要禁止的。笔者赞成有关评论中这样的定义,即收取版面费是一种作者与编者之间的“合约”行为。

  3.3 片面地认为收取版面费是对编辑的应有“回报”

  评议文章中有一种观点,笔者不赞成,说什么收取“版面费”的合理性正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更多地倡导编辑“为人做嫁衣”的一种修订,是对编辑付出劳动的一种“回报”。笔者认为“甘为他人做嫁衣”一直是编辑人员崇高的职业品质,这一品质到什么时候都不过时,也不能放弃,正是由于这种精神编辑才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不能仅因为编辑从事的工作如同科研工作者一样也是创造性的劳动,就应该得到如收取“版面费”这样的回报,这种认知是不确切的。诚然,编辑工作者的待遇确实不如科研人员,这从职称评定时间的长短、工资水准(尤其是在将课题与绩效挂钩的科研院所)等方面可以体现出来,以至于确实存在编辑队伍流失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与管理者的观念有关,而与必要或不应收取版面费无任何关系。

  结语

  涉及版面费收取问题的讨论已持续了较长时间,从评议角度看,观点也是各有不同,但总体上,大多文章的作者都是站在有利于科技期刊发展的角度善意和理性地进行评价的,其中提出了不少具有合理性的建议,如提高办刊单位对科技期刊的支持力度,建立优秀期刊的辅助基金,走期刊企业化的道路等。不过有些加在收取版面费头上的指责是将问题扩大化和泛化了,诸如降低了学术标准、助长了教育腐败、导致了教育科研的低水平和重复,以及不利于期刊的社会效益、降低了论文的质量、助长了一稿多投、挫伤了科研的积极性,更有甚者称收取版面费还构成了单位受贿罪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由此也看出,此问题引起了社会的较大关注;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好事,说明有更多的人关心期刊的办刊道路及其成长。也期盼此问题能引起期刊管理层或主办者的重视,从而制定出更为合理的管理办法使期刊走上更加健康、稳定和繁荣的发展之路。让作者和编辑携起手来为共同创造科技期刊发展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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