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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前院长被举报论文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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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11:2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前院长被举报论文抄袭,校方称举报要实名

又一名大学教授卷入学术不端争议。



近日,有举报者向澎湃新闻透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2008年4月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及其行政机制研究》涉嫌抄袭剽窃。
举报者称,该论文总字数超过18万,除去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等,正文约16万字。其中,有大约6万字与他人此前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重合或高度相似,篇幅超过正文三分之一。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知网(CNKI)下载了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与举报者指称的被抄袭文章或著作原文进行了仔细对比,发现该博士论文确实有多处内容与他人研究成果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
更令人诧异的是,孙的论文中居然有超过千字的连续内容与在其论文完成前出版的论文完全一致,而且没有注释,只是在论文最后列入了参考文献之中。
对此,10月11日晚,孙选中本人回应澎湃新闻称,上述举报系诬告,自己的论文“只是正常引用他人观点或使用了形成共识的表达方式”,但核心观点为原创,不能算抄袭。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则对澎湃新闻表示,举报论文抄袭首先需要实名制,之后才能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举报者称18万字论文6万字涉嫌抄袭
什么是抄袭?
1999年,国家版权局曾就如何认定这一行为回复青岛市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当时提到,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但在学界,也有研究者认为抄袭和剽窃有所区别。
例如韦之在《著作权法原理》一书中指出:“抄袭是直接的而剽窃是间接的。抄袭具体表现为较大量地、甚至整段地照抄别人的作品,抄袭者不作任何改动或者仅作少量无关紧要的改动。剽窃指偷窃他人作品中那些具有个性的内容和思想,其行为常常是将他人的内容改头换面,使之貌似自己的创作。”
此次被举报论文涉嫌抄袭剽窃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孙选中。
他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其供职的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为政治学理论,研究方向是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其博士学位论文《服务型政府及其行政机制研究》完成于2008年4月,已收录至中国知网(CNKI)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于2009年3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成书。
举报者指称,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超过18万字,大约6万字与他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一致或高度相似。
举报者还指称,其论文中有201处引注,近一半和疑似被抄袭研究所用的引注相同,故可以推断论文作者做了假注,实际没看那么多文献。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知网(CNKI)下载了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与举报者指称的被抄袭文章或著作原文进行了仔细对比。
经核查,孙选中的博士学位论文确实有部分内容或照搬他人研究,直接“拿来”使用;或通过调整语序、替换词语、拆分段落等方式将原文改头换面、间接使用。上述现象在文中出现多处,每处篇幅少则两三百字,多则超过千字。
长达千字论述和他人文章近乎一致
论文是否涉嫌抄袭,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比对文章是否相同。而在孙选中的论文中,确实有多处地方与他人更早发表的研究完全一致或高度相似。
比如其论文87页最后一段、88页开头对“政府回应”的论述,和李伟权的《“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一文近乎一致。上述两段话总计1000字左右,不仅内容相同,唯一一处引用专家观点的注释也完全一样。


孙选中博士论文87页—88页涉嫌抄袭的文字(黄色部分)。

李伟权论文中与孙选中博士论文87页—88页完全一致的文字(紫色部分)。
论文103页、104页分析了“政府决策制度中的回应机制”。文中将回应机制分为政府决策承诺制、政府公开与决策公示制、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六种情况。这种划分,与李伟权在上述论文中对“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的分类完全一致,两者只是在类别的具体表述上有细微不同。
论文105页最后一段和106页分析了“回应行政可真正形成公众意愿与政府行为的互动选择”,这部分内容超过1200字,也和李伟权上述论文的论述基本一致。
中国知网数据库显示,李伟权的《“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一文发表于2002年第3期的《探索》。孙选中并未在论文中将李伟权的研究加以注释,而是将其列入论文最末的参考文献。
此外,孙选中论文第147页第2段对“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制度”的论述,有600余字和魏礼群的《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和谐》(《中国金融》,2007年第1期)完全一致,并且未加注释。
论文内容相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中。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著作出版时间均早于孙选中论文的完成时间。
例如井敏在其著作《构建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1版)一书中对“服务”这一概念进行了归纳总结,孙选中论文第13页也有对“服务”的梳理分析,其中500余字内容和井敏雷同,文中3个注释也和井敏引用的注释完全一样。
李传军在其著作《管理主义的终结——服务型政府兴起的历史与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第238页、239页阐释了“政府管理的社会化模式”、“社会治理的自主化模式”和“社会治理的多中心模式”。
该部分论述超过800字,同样出现在孙选中论文第30页的2、3、4段,两者相似度超过八成。
涉嫌替换词语、改变语序“巧妙”加工
另据举报者指称,孙选中的论文也有部分内容经过了“巧妙”加工,比如将被抄袭文的词语替换、语序调整,修改后作为自己论文的一部分。
澎湃新闻核查后发现,这样替换词语、改变语序的情况确实多次出现。
如孙选中论文83页-85页分析“公利导向的服务管理”时,有1000多字的内容和汪大海的《顾客社会与无缝隙政府》(《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3期)相似。
两篇研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汪大海文中用的是“顾客导向”,孙选中文中用的是“公利导向”;汪大海提出的是把“顾客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孙选中提出把“公众作为最宝贵的资源”;汪大海把顾客分为“外部顾客”和“内部顾客”,孙选中就把公众分为“外部公众”和“内部公众”。


孙选中博士论文83页-85页。

汪大海在论文中使用“顾客”、“顾客导向”等词语,到了孙选中博士论文中就替换为“公众”、“公利导向”,句子结构却高度雷同。
再比如孙选中论文第71页第2段关于“隐性期望与政府行政问题”的论述,其中300余字“借鉴”了王永贵编著的《服务营销》一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第131页。
两者的区别在于,孙选中将王永贵著作中的“顾客”一词改为“公众”,“企业”改为“政府”,“服务提供者”改为“政府工作人员”,其余表述和句子结构高度雷同。
除了替换词语,还有表述方式的调整。
比如孙选中论文第16页对“服务型政府”的概括,和井敏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一书用的表述基本一致。
但具体到分析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时,井敏的原话为“公民的意志居于决定性地位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居于决定性地位”,孙选中的表述为“公民的意愿或需要起到支配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意愿或需要起支配的作用”。这种表述细节的不同,让两篇文章的相似性变弱。
此外,孙选中论文中还有注释不规范以及调换段落的现象。
例如论文第111页、112页对“治理与善治的内涵”分析,和俞可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序言部分有千字左右的相似。
尽管孙选中在112页第一段末尾标注了引用俞可平的另一著作《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但他实际引用的文字绝不止一段话。
同样是论文112页,最后一段内容“自从有了国家和政府以后……”,实际也在俞可平的《治理与善治》序言中。但是孙选中将这段百余字的内容调整顺序,隐藏在段落中间,并且不加注释。
当事人否认抄袭:核心观点是原创
公开资料显示,孙选中1994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工作,2002年起担任该校商学院院长。
2014年6月,他在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MBA新生开学典礼上透露,已向学校领导提出辞去商学院院长一职。
据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官网介绍,目前孙选中仍为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所教授。同时,他还是该校商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和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对于举报人所指称的上述情况,10月11日晚,孙选中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否认抄袭。
他表示,这是别有用心的诬告,希望与举报者当面对峙。
“判断是否抄袭,有一个很严格的标准,不是简单对比。”孙选中告诉澎湃新闻,任何一篇论文,都必须对前人的观点进行评述。自己的论文就是如此,引述别人的观点,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相当于在前人基础上作出研究。
他同时解释,论文中有一些和他人一样的内容,那是已经形成共识的表达方式。而且,自己在引述时也作出标注,例如在正文说明、页脚注释或者列入最后的参考文献。
至于举报者提出连引注也可能是抄袭的说法,孙选中表示,自己的论文有两百多个引注,来源并不局限于举报者列出的十几篇文献。
“真正的抄袭,是说你这篇和某一篇文章大段大段一样。”在孙选中看来,自己的论文结合了许多人的研究成果,但核心观点以及具体论述属于原创。
学校学术委员会要求实名举报
事实上,这不是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首次被曝论文抄袭。
据《成都商报》报道,2008年5月,该校商学院教授杨帆举报同学院教授金仁淑的学术专著《21世纪中国人力资源竞争战略》涉嫌抄袭。金仁淑亦向学校举报杨帆一稿多投、剽窃研究生论文、学术专著剽窃等5个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介入此事长达半年,该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召开数次会议,投票表决金仁淑是否构成学术剽窃,结果为5比5。该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一位委员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杨帆确实存在着学术失范问题,但不构成剽窃。
2008年10月,金仁淑和杨帆双双被停职,但校方未就停职原因做出明确说明。一个月后,两人均恢复工作。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全职教师和博士毕业生,孙选中论文涉嫌抄袭一事本应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两个机构调查处理。
10月10日,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举报需要实名制。对方同时透露,校学术委员会正处于“新老换届”期,如果要进一步关注,最好等11月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各项机构正式运转以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是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该办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被举报人如果是2008年获得博士学位,学校可能刚刚启动或尚未启动学位论文“查重”工作,限于当时的技术手段,不能保证所有抄袭的论文都能查出。
“一般来说,举报要求实名。”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学校针对论文打假,专门成立了研究生质量监督办公室。如果有举报需求,可以联系该部门提交资料,届时两个部门会互相配合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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