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K8征稿网 zhenggao.com 温馨提示: 目前投给杂志社的论文中,有大量论文格式存在问题,有一部分内容很好的稿子也存在瑕疵,甚至连字号、字体、行距都搞错了,给编辑留下不好的第一印象,使人觉得作者缺乏专业素养和基本的学术训练。 建议作者收藏阅读以下两个文件:一个是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规范,一个是自然科学学术期刊规范。虽然各个杂志略有不同,但是这两个文件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具权威性,需要作者认真对照把握。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关于印发《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是研究会委托张积玉同志起草的一份社科期刊专业技术规范。自1990年6月印发试行稿、1996年12月印发修订稿以来, “规范”对统一全国高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格式、提高学报质量、促进学术文献信息交流产生了积极影响,受到了有关部门和出版单位的重视。1999 年1 月以来,根据新闻出版署颁发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 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文献编辑、出版的新标准及法规文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张积玉同志对“规范”重新作了较大的修改。1999年3月8~10 日,研究会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评审定稿会, 对重新修改的“规范”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讨论和修订, 并原则上予以通过。现将重新修订稿印发各单位,望参照执行。执行中对“规范”的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建议,望能及时反馈到研究会学术委员会。 1999 - 04 - 16 《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为适应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传播现代化的需要,推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化,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术交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并结合学报编排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 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学报的基本项目、结构和编排格式,适用于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也可供其他社会科学期刊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及参考规范文件 GB/T1.1-93,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 788-87,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T 3179-92,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排格式. GB 9999-88,中国标准刊号. GB 3259-92,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 11668-89,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GB 6447-86,文摘编写规则. GB/T 3860-1995,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T 7408-94,数据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 3100-3102-92,量和单位. 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 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1992-07-07。 新闻出版署.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1995-06-13. 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1998-11-24. 新闻出版署.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1999-01-12. 3 基本版式 3.1每种学报的版式应力求统一和稳定。 3.2采用16开本,幅面尺寸为188mm×260mm或210mm×297mm。也可采用其他开本。所有开本尺寸的误差均为士1mm。 3.3正文一般采用通栏或双栏横排,也可采用其他版式。 3.4定期出版,周期—般不长于一季度;一年之内每期页码应固定。 4 封页 4.1 封面设计应庄重大方,体现刊物特点,并保持相对稳定。 4.2 封面上应标示中文刊名(包括刊名汉语拼音或自治民族文字刊名)、英文刊名、出版年份、卷次、期次。刊名应置于显要位置,并采用规范汉字。主办学校全称如未能在刊名中出现,应在封面予以标注。数字—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国际标准刊号(ISSN)应使用不小于新5号字印在封面右上角。条码应按规定印在封面或封底的左下角。 4.3 封底一般为版权页。应在固定位置标注刊名全称、创刊年、刊期、出版年份、卷次、期次,主办单位,主编姓名,编辑者、出版者及其地址、邮政编码,印刷单位,发行单位,中国标准刊号(含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国内代号,国外代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定价以及出版日期;公开发行的学报,应用英文著录刊名全称及主要的版权事项。 4.4 厚度超过5 mm的学报,应在书脊上标注中文刊名全称、出版年份、卷次、期次、总期次;一般纵排,数字用汉字表示。 5 目次页 5.1 目次页版头应标注刊名全称、出版年月、卷次、期次或同时标明总期次。 5.2 中文目次表应列出本期全部文章的篇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英文目次表可选择列出重要文章的篇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排于中文目次表之后。多位作者仅列前3人,后面加“等”字。 5.3 目次表可按学报内文章的顺序排列,也可分专栏排列。各种补白短文的篇名用较小字号集中排列于主要文章之后。 5.4 目次页所在位置各期应相同,如有必要变更,应从新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6 页码与刊眉 6.1 页码是学报每期正文(含扉页、目次页)的连续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2 刊眉应标注中英文刊名全称,卷次、期次、出版年月,—般排在正文篇名页。 7 篇名 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篇名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8 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 8.1 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译文的署名,应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各种补白短文,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末尾。 8.2 对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3 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示例: 熊易群1,贾改莲2,钟小锋1,刘建君1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2;2陕西省教育学院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1) 9 摘要 公开发行的学报,其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文摘要前以“摘要:”或“[摘要]”作为标识;英文摘要前以"Abstract:”作为标识。 10 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可选3~8个,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示例: 关键词:《左传》;语言艺术;修辞;交际语言 11 分类号 应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对每篇论文标引分类号。涉及多主题的论文,一篇可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分隔。分类号排在关键词之后,其前以“中图分类号:”或“[中图分类号]”作为标识。 示例: 中图分类号:A81;D05 12 文献标识码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每篇文章均应标识相应的文献标识码: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B—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D—动态性信息;E—文件、资料。中文文章的文献标识码以“文献标识码:”或“[文献标识码]”作为标识。 示例: 文献标识码:A 13 文章编号 凡具有文献标识码的文章均可标识一个数字化的文章编号;其中A、B、C三类文章必须编号。文章编号由每一学报的国际标准刊号、出版年、期次号及文章篇首页页码和页数等5段共20位数字组成,其结构为:XXXX-XXXX(YYYY)NN—PPPP-CC。其中文标识为“文章编号:”或“[文章编号]”。 示例: 文章编号:1000-5293(1999)01-0066-(09) 14 收稿日期. 14.1 收稿日期是指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必要时可加注修改稿收到日期。 14.2 收稿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标注,以“收稿日期:”或“[收稿日期]”作为标识,排在篇名页地脚,并用10字距正线与正文分开。 示例: 收稿日期:1998-08-18 15 基金项目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或“[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基本项目排在收稿日期之后。 示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6BJL001) 16 作者简介 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其前以“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作为标识。一般排在篇首地脚,置于收稿日期(或基金项目)之后。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示例: 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内蒙古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博士。 17 正文 17.1 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般不超过5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文中应做到不背题,一行不占页,一字不占行。 17.2 用字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简化字应执行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2年7月7日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17.3 标点符号使用要遵守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标点作为标识的用法另据后文规定),除前引号、前括号、破折号、省略号外,其余都应紧接文字后面,不能排在行首。夹注及表格内的文句末尾不用句号。著作、文章、文件、刊物、报纸等均用书名号。用数字简称的会议或事件,只在数字上加引号;用地名简称的,不加引号。外文的标点符号应遵循外文的习惯用法。 17.4 数字使用应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夏历和清代以前(包括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加圆括号注明公元纪年。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移行。4位以上数字采用3位分节法,即节与节之间空1/4字距。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万”、“亿”作单位。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应使用汉字。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所表示的概数均使用汉字数字。 17.5 插图和照片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图中文字与符号—律植字。插图应标明图序和图题,序号和图题之间空1字;图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仅有1图者于图题处标明“图1”;图题一般居中排于图的下方。图一般随文编排,图较多时也可集中排在文末或其他适当位置。插图的横向尺寸不超过版面2/3者,图旁应串文。图需卧排时,应顶左底右。插页图版可另编页码,并在图版上方标识文章篇名和所在页码。 17.6 表格应结构简洁,具有自明性。尽可能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表格应有表序和表题。序号和表题居中排于表格上方,两者之间空1字。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仅有1表者,于表题处标明“表1”。表内数据—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个位数、小数点位置应上下对齐。相邻行格内的数字或文字相同时,应重复填写。表一般随文编排,先见文字后见表。表格的横向尺寸不超过版面2/3者,表旁应串文。表需卧排时,应顶左底右;需跨页时,一般排为双面跨单页;需转页时,应在续表上方居中注明“续表×”,表头重复排出。 17.7 文稿中的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GB 3100一3102—93《量和单位》的规定。 17.8 文稿中的数学公式应简明、准确地表达各个量之间的关系,一般另行编排,主辅线须区分清楚。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某些公式也可夹在文句中间。数学公式的编排,应遵循量、符号的书写规则。 17.9 每篇文章应尽可能排在连续页码上。确需转页时应在当页最末一行标点停顿处注明“下转第×页”;在接转部分之前注明“上接第×页”,字体与正文区别,加圆括号。转页应尽可能少,并不可逆转。 17.10 分期连载的长文,应在每期篇名之后加注连载序号,文末加注“待续”,最末一期加注“续完”。 18 致谢 致谢是作者对认为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排于注释及参考文献之前,字体应与正文有所区别。 19 注释 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20 参考文献 20.1 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GB 7714一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 20.2 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排列顺序以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参考文献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左顶格)或“[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20.3 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根据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采用单字母“A”标识,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DB—数据库,CP—计算机程序,EB—电子公告。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需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建议采用双字母表示:MT—磁带,DK—磁盘,CD—光盘,OL—联机网络,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M/CD—光盘图书,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作参考文献时不注其载体类型。 20.4 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在文末。其格式为: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示例: [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2]陈崧.五四前后东方西文化问题论战文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3]陈桐生.中国史官文化与《史记》[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1992. [4]白永秀,刘敢,任保平.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示例: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 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示例: [6]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21-133. 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示例: [7]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示例: [8]GB/T 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示例: [9]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http://www.cajcd.cn/pub/wml.txt/980810-2.html,1998-08-16/1998-10-04. [10]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 [11]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20.5 注释集中排在文末时,参考文献排在注释之后。 21 总目次 21.1 每年(卷)最后一期末尾应有全年的总目次,其版头应标明刊名全称及出版年起迄期次。 21.2 总目次根据所设栏目及一般图书报刊资料索引学科分类方法,全年统一编排。 22 期刊基本参数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宜在每期目次页下方排印期刊基本参数,其项目及排列顺序为:国内统一刊号*创刊年*出版周期代码*开本*本期页码*语种代码*载体类型代码*本期定价*本期印数*本期文章总篇数*出版年月。出版周期代码为1位字母:m—月刊,b—双月刊,q—季刊,f—半年刊,a—年刊;开本按GB 788-87《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规定用A系列代号表示,对传统开本仍用数字表示;语种代码按GB 4880-91《语种名称代码》规定用双字母表示:汉文—zh,英文—en,蒙古文—mn,哈萨克文—kk,维吾尔文—ug,藏文—bo,朝鲜文—ko,对于混合文种,可同时列出(如zh+en);文献载体代码,按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采用1位字母表示:P—印刷体,M—缩微制品,有关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见19.3;文章总篇数为本期中具有文献标识码的文章篇数的总和。参数前以“期刊基本参数:”或“[期刊基本参数]”作为标识。 示例: 期刊基本参数:CN-1012/C*1960*Q*16*176*ZH*P*¥5.60*1800*30*1999-01 23 电子邮件与网络地址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宜在版权页适当位置编排编辑部电子邮件地址(E-mail)和网络地址(http)。 示例: E-mail:caj-cd@tsinghua.edu.cn http://www.cajcd.edu.cn 24 增刊与专辑 24.1 增刊是指按出版周期出版的期次以外增加的期刊,应在封面上标注“增刊”字样。多于1期,应在一年(卷)内单独编连续期次,在封面上予以标注。增刊应以与正刊同样的宗旨及规格编排出版,与正刊发行范围一致。 24.2 专辑是指专题论文集,可纳入学报正刊或增刊的年(卷)期次,并在封面上标注专题名称。 25 更改刊名 25.1 刊名应稳定,需要更改时应报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本刊发表启事。 26.2 更改刊名,最好从一年(卷)的第1期开始,并在新刊发行的第1年内于每期封面上标示原刊名。 26 其他 26.1 公开发行的学报不得转载或摘编内部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和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内容,不得刊登涉及内部出版物的出版活动消息。 26.2 公开发行的学报不得刊登非正式期刊、报纸或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广告,也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刊登广告。 附加说明 : 本规范由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提出。 本规范由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规范起草人 :张积玉。 本规范经1999年3月8~1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定稿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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