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tougao.com中国最大的知识投稿分享平台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投稿
SCI\SSCI\CSSCI\北核\EI,核心期刊快发!QQ 1954874365,电话、微信:18259161125 近期有优惠!法律顾问:肖律师
查看: 45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读书无禁区》:大转折时代的勇士

[复制链接]

8645

主题

8731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053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3:4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书无禁区》触碰“禁区”

“我们重申我们赞成‘读书无禁区’的主张。在我们的当代史中,人人尽知,确实发生过史无前例的禁书狂飙。‘四人帮’垮台后,风沙虽然已过,不敢重开书禁的还大有人在。当时我们针对时弊,喊出‘读书无禁区’,深受读者欢迎,我们非常感激。”

——1981年4月《读书》杂志《两周年告读者》

1978年底,李洪林正在国家历史博物馆筹备将于第二年10月举办的中国共产党党史展览。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党史陈列已经准备多年,但需要随着政治形势的改变不断修改,“老也改不完。”李洪林接手筹备工作的时候,看到博物馆的文物多应“阶级斗争为纲”的形势做了修改。比如,一面彭德怀奖给在朝鲜战场作战的某指战员的锦旗,因颁奖者政治失势,“彭德怀”3个字已被拆掉,但线痕却历历在目。此类残缺不全的文物还很多。身为党史研究室主任,针对此 种情况,李洪林上任之初就做了一个《打破党史禁区》的长篇讲话,力求破除政治路线的左右,还文物原貌,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1978年的中国政坛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肯定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但意识形态领域依然禁区重重。1978年底已接近展览筹备的审查期限,李洪林和同伴核对展品,编写说明,“每件文物的条目,一个字都不能错。”

此时,李洪林还兼任中央文件起草小组成员,负责为1979年1月举办的理论务虚会起草闭幕报告。这次理论务虚会的规格以及开放度都堪称建国以来少有的。邓小平指示会议“不要设禁区,不要下禁令”,胡耀邦在开幕致词中也号召大家“冲破一切禁区,打碎一切精神枷锁”。从文化大革命,到领袖毛泽东、华国锋,都成为会议探讨的命题。多年后,李洪林回想当年,认为是他一生中“精神上最为痛快”的时光。

就在这时,他接到了三联书店董秀玉的电话,邀请他为《读书》创刊写一篇文章。

书禁初开,《读书》创刊

早在1970年,被打成“陈范集团”的陈翰伯、陈原和范用在湖北咸宁干校谈起办刊物,设想待日后海晏河清,要办一本读书杂志。8年后,他们的理想初现曙光。

1978年,王匡主持国家出版局工作,宣布35种图书“开禁”。书禁初开的背后还有段插曲。王匡的女儿王晓吟后来回忆:“当时印那些中外古典名著还有一个困难就是没有印书的纸。纸都在汪兴东同志手里,是准备用来印毛泽东全集的。我父亲连夜赶到中南海去请示吴德同志,要求动用印毛泽东全集的纸印中国和世界文学名著。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在当时更是一个路线问题。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可是要被打倒的。”

王匡的冒险成功了。经批准后,每种开禁名著印刷30万到50万册,共1500万册,向全国各大新华书店分发。

书禁初开,“二陈一范”也分别入主出版界几大机构。其中陈翰伯任文化部新闻出版局代局长,陈原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范用则是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范用提出由他任总经理的三联书店主办《读书》杂志,当时三联书店隶属人民出版社。

《读书》杂志结构有些“古怪”:名义上属于人民出版社,由范用领导,可是,机构名义却归属国家出版局,主编又是跟国家出版局毫无关系的陈原。《读书》就处在了几个机构管理的缝隙,为当时在各禁区间打“擦边球”留出了余地。即使这样,因为担忧因言获罪的惯性尚在,人民出版社党组还是让范用立了军令状:万一出了问题,责任全部由范用一人承担。

在《读书》第一期策划案里,第一篇文章名为《开卷有益》,要求把十余年来林彪四人帮的反动谬论给推翻”,因为“我党历来提倡读书,学习。”在策划案的左边栏,主编陈原写了一列补充意见:可否即约李洪林写篇《读书无禁区》,切中时弊,大胆些,得罪些小人无妨。

字字推敲“读书无禁区”

李洪林自称前半生是一位“理论工作者”,早期著书立说的目的就是“全心全意为党的政策做理论上的说明”。当时他所在单位是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这是一个直接为毛泽东服务的小班子,只接办毛泽东交代的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任务。李洪林“最尖端”的作品是1959年给中共中央权威刊物《红旗》杂志写的社论《十分指标,十二分措施,二十四分干劲》。1958年“大跃进”席卷山河,李洪林这篇文章将中央定出的“钢铁产量翻一番”的可行性论证得头头是道。“文革”中高层文人间各成派系,相互倾轧,李洪林不幸成为被打倒的一派,下放农村改造。

多年农村改造的经历,让他对民生疾苦有了切实了解。但此后据农村实情写出的调查报告,却触怒当时高层。自此,李洪林写文章字斟句酌。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很多人看我的文章说流畅,其实我写文章是很费劲的。都是三遍五遍地改,甚至重写。写完还从反面看,看人家怎么来反对。我写文章的原则是:自己找漏洞,自己抓辫子。那时候禁区重重,总有卫兵把守,不让你冲,而我的文章是摔不倒的。”

此次为《读书》创刊写作更是字字推敲。文中提出了一个原则问题:“人民有没有读书的自由?”李洪林为读书自由理出宪法依据:“我们没有制定过限制人民读书自由的法律。相反,我们的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有从事文化活动的自由。读书总算是文化活动吧。”说的虽然是常识,“却是要把当时的东西翻一个个儿”。

李洪林为文章取名《打破读书的禁区》,“这个题目很周严,反对给读书设置禁区,反对把禁书作为一种政策。”

1979年4月,《读书》创刊号面市。第一篇就是李洪林的文章。正文一字未改,但标题由范用改为了《读书无禁区》,简洁、坚定,像发刊词一样,举起了一面读书人的旗帜。

争议

《读书》创刊号印刷5万册,几天内就发完了,马上加印5万册也销光。开篇宏文《读书无禁区》激起无数回响。当时沈昌文还赋闲在人民出版社资料室。作为读者读到《读书无禁区》,也不禁吓了一跳。“我当时就对范用说,这篇文章太大胆,肯定要惹麻烦了。”沈昌文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

果然,《读书》编辑部接到大量反对的来信。反对的言论大致分为两种:一是担忧没人把关,思想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将会被垃圾文学污染;二是担忧是禁门大开,封资修将从此占领我们的文化舞台。

类似的论辩也在党的思想中枢中宣部内进行。李洪林办完党史展览后就被胡耀邦调入中宣部,任理论局副局长。有同事当着他的面争论,小学生能看《金瓶梅》吗?

《读书》杂志第二期发表了《图书馆应该四门大开》。沈昌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篇文章是《读书无禁区》的延续。作者署名范玉名,实际是人民出版社社长曾彦修。

旧时对“图书馆”三个字有一个简写,“口”内一个繁体的“书”。图书馆四门大开,寓意开放囚禁图书的所有桎梏。因此,《读书无禁区》从理论逻辑上阐释了一个原则问题:人民有读书自由,《图书馆应该四门大开》一文则指明除善本、孤本等特藏书,以及一些诲淫诲盗之作和歪曲事实的特务文学外,所有书都应该对民开放。而对后两类书的界定,决定权不应掌握在高层一些“诸葛亮”手里,应请一批“有经验、有威望、有见识的中小学老师来鉴识。这个问题,民主比官主好得多。”

1980年,沈昌文任《读书》主编,《读书无禁区》激起的波澜仍未平息。“我几乎天天要同这一件事打交道,这也才知道它真正的分量。”

1981年,沈昌文两次代表《读书》杂志就《读书无禁区》做检讨去出版管理局做检查。“主持批判检讨会的杜导正先生,是新闻出版署首任署长,很可爱的广东人。每次我去参加会议,看见他在会上言辞激烈,但是轮到《读书》检讨的时候,他都说时间不够了。最后一次都排到《读书》上台检查了,他突然又说,《新华文摘》犯了个错误,让它先做检查。等《新华文摘》检查完,他就说时间到了,会议结束。”沈昌文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现在想起来,他是明罚暗保,算放了我一马。”

1981年4月,《读书》两周年,陈翰伯要写一篇社论表明杂志立场,约沈昌文看初稿。沈昌文向陈翰伯报告了《读书无禁区》发表后的反应。“我说,反响太厉害,似乎有的反响来自很有影响的人,我怕自己扛不住,希望他能就此文表个态。” 沈昌文说。

陈翰伯听后,沉吟不语。随后,他交来的《两周年告读者》定稿中却赫然加上这么一段话:“我们重申我们赞成‘读书无禁区’的主张。在我们的当代史中,人人尽知,确实发生过史无前例的禁书狂飙。‘四人帮’垮台后,风沙虽然已过,不敢重开书禁的还大有人在。当时我们针对时弊,喊出‘读书无禁区’,深受读者欢迎,我们非常感激。”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思想界甚为复杂,文化界某些领导人公开讲话时有摇摆,思想界也一日三变,开放和收紧两股力量处于拉锯状态。1983年“清理精神污染”,民间再现收书运动。李洪林也于当年被免去了中宣部理论局副局长,此后不久,李洪林在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项南的邀请下,赴福建省任社科院院长。

30年过去了,李洪林如今在家颐养天年,偶尔上网搜索“读书无禁区”,百度搜出一万三千条,Google搜出二万七千条。很多条目的标题都是《犹记〈读书无禁区〉》。这让历经荣辱的老人觉得很大安慰。他说,在流行风尚转瞬即逝的今天,还有什么能比被人犹记更加珍贵呢?

(本文参考了宋木文的《亲历出版三十年》、沈昌文的《知道》和《最后的晚餐》,以及《读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稿tougao.com 核心期刊投稿网  

GMT+8, 2024-12-2 06:28 , Processed in 0.09682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