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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为牟利印制60万册非法刊物
办案人员提醒:刊登内容未经审查,市民别被误导
南国早报 2017-01-19 ■ 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郭颖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郭颖)在南宁市街头,常有人向路人派发医疗广告。这些印刷的刊物从哪里来?内容是否经过审查?市民对此疑问不少。1月18日,记者从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审查的一起案件中,一家印刷厂受民营医院委托,印刷60多万册医疗广告。执法部门鉴定认为,这些刊物是未经批准的报刊类非法出版物。
2014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南宁市西乡塘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的执法人员在南宁市社会福利印刷厂进行检查,从印刷车间搜出大量医疗印刷资料,数量共计63万册,每册32页。
执法人员调查得知,南宁市社会福利印刷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从2004年实行租赁经营,承租人为饶某兵。饶某兵归案后称,2014年9月,他经人介绍与林某元相识。林某元是福建莆田人,当时是南宁长江医院经营部主任,负责医院的企划和宣传。林某元提出与社会福利印刷厂合作,印刷长江医院的宣传广告。两人达成口头委托协议,价格是每张0.03元。同年11月起,印刷厂组织工人印刷。至于印刷的内容,“主要是长江医院和中山医院的设备、医生、医疗技术的介绍,林某元制好版通过QQ发给我。”饶某兵称。
因印刷资料数量较大,且经鉴定为非法出版物,饶某兵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饶某兵印刷的资料没有向市场零售,而是免费发放,不具备经营的要件,检方在1月13日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但是,这不会影响资料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认定。他提醒市民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被类似医疗广告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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