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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服务领域的状况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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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年11月12日     来源: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作者:谭建光教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志工委研究中心、广东青年干部学院青年研究所所长)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建立庞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建设“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文明委、民政部、团中央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良好的成效。中国香港是社会工作与义务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较早的地区,从原来英属时期的发展经验到回归中国后的创新发展,都对内地有参考和借鉴作用。为此,接受国家民政部社会工作司、中国社工协会志工委的委托,志愿服务研究专家谭建光教授带队2009年3月——6月在香港进行专题调查与研究,先后访问香港社会福利署、香港社工注册局、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香港民安队、香港青年协会、香港游乐场协会、香港救世军、香港路德会服务处等近30个机构与社团,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查阅文献,掌握了较多新信息、新情况。现特整理报告,提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参考。
     一、香港社会工作与义务工作机构分析
    香港社会服务领域的状况主要是“政府统筹、社团管理、公民参与、法律监督”。特区政府基本不涉及社会服务事务的具体管理,而是委托各类社会团体进行管理与协调。笔者为了了解香港社会工作者的管理状况,曾经联系香港政府民政事务局,该局介绍转问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官员提出并不具体管理和协调社会工作者的事务,转介联系社团性质的“香港社工注册局”。另外,香港政府社会福利署的义务工作统筹课官员介绍,仅仅是作为“香港义工运动委员会”的秘书处,倡导和推动社团、机构开展义工活动,不负责具体管理与协调,转介社团性质的“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等交流。因此,我们发现香港的社团自主管理,成为非常重要的特色。
    (一)香港社会工作与义务工作的主要机构
    香港涉及社会工作、义务工作的社会机构和社会团体非常多,调研组寻找发挥主要管理与协调功能的组织交流,根据掌握的情况,初步列出主要机构及功能表。
    由于这次调研的重点是社工与义工发展,选择了最直接的管理、协调、服务机构,基本包括最重要的专业机构,但是没有选择大量参与义工服务的其他社团,特说明。
    (二)香港社会工作者的注册、管理、服务
受到英国和美国社会工作的影响,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出现社会工作者,并且于1949年成立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1975年该会注册成为“有限公司”)。所以,虽然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迟至20世纪60年代陆续培养,早期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已经不仅仅是单打独斗,而是善于运用团体的力量发出呼吁、争取支持。后来又成立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提供协调服务的同时,侧重维护社会工作者的权益。进入20世纪90年代,社工人员协会联合社工教育者、社工实务者呼吁实行社会工作者注册制度。一方面规范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保障其工作真正有利于弱势群体;另一方面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获得与律师、医生、教师等相同的礼遇。其中良好的契机在于,香港1997年回归以前生效的法律,在回归之后自动获得认可。于是,社会工作者社团、个人及社会各界努力,在1997年争取立法局审议通过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1998年成立独立的社会机构“社会工作者注册局”进行注册与管理事务。社会工作注册局不接受政府资助,也不接受社会资助,依靠法定收取的社会工作注册成员年费运行。每一位注册社工每年交纳400元港币,共有一万多注册成员,每年获得经费500多万元。注册局配合与协助香港政府的工作,但是保持较高的独立性。社工注册局只承担社会工作者的注册、管理、监督工作,不承担服务与教育、协调与激励工作。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以“团结社工•专业发展”为宗旨,目前拥有两万多会员,设有专业及会员事务委员会、医务社会工作分会、注册守则咨询服务工作小组、福利事件关注委员会、电子会员通讯委员会、学报出版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筹款委员会、国际及地区联络委员会、优秀社工选举委员会等分支机构,成为服务和协调社会工作者最主要的社团。社会工作者总工会近年的影响逐渐扩大,努力站在客观、独立、公正的角度,判断政府与机构的行为,维护社会工作价值观和社会工作者权益。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梁瑞强主任、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黎永开会长、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张国柱会长与笔者详细交流了其分工合作,促进香港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从目前的情况看,香港社会工作者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扶助与维护弱势群体的功能得到广泛认可;但是社会工作者的经济地位不高,略低于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群体,对于士气有一定的影响。
    (三)香港义务工作者的管理与服务
    香港义务工作(志愿服务)历史较长,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有一些慈善、宗教机构的义工。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香港的义务工作仍没有成为社会现象,仅仅是极少数人的慈善行为。60年代的社会背景,一方面青少年缺乏社会参与机会,极端发泄与反叛,导致1966年九龙骚动和1997年香港“暴动”事件。另一方面,国际越来越关心公平、公正,越来越多人愿意付出时间与经历帮助弱势群体。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原来就是作为义工人员社团在此时成立,逐渐减少直接开展服务的职能,突出支持和保障义工组织开展服务的职能,成为协助政府、协助社会统筹义工事业的机构。义工发展局拥有个人会员五千人,团体会员六十多个,属下义工近两万人,转介服务项目近千个,成为非常受社会各界欢迎的义工统筹机构。1998年,香港政府的社会福利署顺应社团、民众的呼吁,倡导“义工运动”,并且将“义工运动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义务工作统筹课,由政府提供支持与服务。迄今,义工运动委员会提供的数据表明,参与义工运动的机构达1822间,登记义工超过80万人,年服务时数超过1900万小时。目前,义工运动委员会每年进行评选、嘉奖、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社区、社团、企业、个人参与义工服务,产生非常大的社会影响。另外,香港青年协会是本地区最大的青年组织,也是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青年组织,专门成立“青年义工网络”,管理和协调青少年的义工服务,如今拥有青年义工超过12万人,倡导的“有心计划”,吸引“有心学校”、“有心企业”、“有心家庭”参与义工活动,获得民众的广泛欢迎。香港的特点是社会机构、社会团体众多,义工组织分散在数以千计的社团之中,但是上述社会福利署义工统筹课、义务工作发展局、青年义工网络发挥的统筹、支持、协调、引导作用非常突出,奠定了香港义务工作的特殊地位。
    (四)香港社会各界对社工与义工的评价
    我们调研组除了直接访问社工与义工机构之外,还走访高等院校、工商企业、社会团体、社区机构、社会人士,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看法和评价。总体感觉是与1997年之前比较,如今香港义务工作的社会赞赏程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大大提高。调研组的专家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与香港交流合作,当时香港普通民众认为义工是少数好心人的事情,甚至认为是年龄不大、资历不深、职业不忙的人从事的服务,作为社会主体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精英人士,参与义工服务较少。然而,自从1998年香港政府联合社会名人倡导“义工运动”之后,公务员、企业精英、社团领袖、专业人士都以参加义工服务,帮助社会与他人为荣,形成了良好的风尚。相应地,参与和了解义工服务的人越多,传播义工文化的渠道就越是丰富多样,社会各界对义工活动的认可程度越高。我们参加社会福利署、义工发展局、青年义工网络等机构的活动时,发现许多立法局议员、区议会议员乐于参与,并且率先服务示范。交流沟通时,这些议员还询问内地需要什么样的义工服务,他们可以通过政治影响力在香港发动资源。因为,香港机构和公众,对于公务员、议员、名人的要求和期待,也包含其参与义务工作,提供社会服务的要求。香港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虽然由于新闻自由而大胆暴露负面事件,但是几乎每天都有媒体涉及义务工作的报道,给予较高评价。如前所述,香港的社会工作者以坚定维护和帮助弱势群体,坚忍不拔维护公平正义的努力,越来越赢得社会大众的赞赏,也赢得社会机构与社团的尊重。如今,香港社工不论在政府工作,还是在社团、社区工作,名片上都附带注明“注册社工”,以专业服务为荣。可以说,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成为香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的标志性群体,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香港义务工作重点领域与特色品牌
    香港义务工作组织多元化、服务多样化,从20世纪以来经历多次变化,成为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力量。专家组交流中发现,香港在以下五个领域的义务工作非常成功,形成富有特色的品牌项目。
    (一)社区义务工作
    香港从20世纪60年代加快城市化进程,80年代借助内地改革开放和本地经济腾飞进一步加速城市化,社区居民越来越多,除了原来的市区居民外,农民转变为居民、内地来的新移民大量增加。这时,两类社团组织在社区推动义务工作:一类是街坊会、邻里会等社区互助组织。它们原来主要帮助社区内的特殊困难人群,协助调节邻里关系。现在开始发挥社区居民热心与友爱的作用,帮助更多的不同群体。另一类是宗教社团、福利社团、文化社团等,进入社区发展义工人员,带动多种多样的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利益需求。我们发现,老人、妇女是社区义务工作的主要力量。伴随城市老龄化,“年轻老人”服务“长者老人”成为义务工作的新趋势。社区服务机构吸收60——70岁,身体健康、乐观开朗的老人,担任值勤义工、陪伴义工、休闲活动义工、创意开发义工,在社区老人服务机构及其他领域发挥作用。笔者见到一对老年夫妇,丈夫80多岁但身体健康,喜欢摄影,经常为各类社团义务拍摄照片和录像;妻子70多岁,退休后学会英文歌曲,经常义务为学校、社团演唱。夫妻俩受到周围人群的欢迎,生活非常快乐。香港的一些非职业女性,作为家庭妇女,乐于参加义工社团,一边服务一边交流沟通,减少生活的空虚,又能够帮助他人。由于香港的法律对于社区服务中心有明确的要求,政府根据社区人口多少及需求变化,要委托社团承接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居民所需要的各种社会服务。所以,围绕社区服务中心就聚集了一大批来自各领域的义工,定期提供服务,构建便民利民的网络。
    (二)学校义务工作
    香港非常重视鼓励中小学生参加义工服务,不仅是帮助社会和他人,而且是自己从小学习成长的机会。但是,近十年学生参与义务工作的途径发生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前,香港的大学生和中小学生是参与校外的社团义工服务,即利用课余、周末、假日到社会上的义工组织报名,参加服务活动。据70年代、80年代进入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学生回忆,他们就是小时候参加义工服务或者受到义工帮助,产生助人愿望,影响到大学报名攻读社会工作。进入21世纪,香港的学校与社团联合,引进欧美国家“服务学习”的理念,由学校组织义工活动,并且进入修养课等课程。香港教统局资助、香港青年协会编撰《服务学习计划》课程教材的小学版、中学版,经过几年的试验,逐渐全面推广。现在,香港青年协会筹备编撰大学版的《服务学习计划》课程教材。同时,通过开展 “有心计划”,鼓励中小学争做“有心学校”,组织学生义工队,与企业、社区合作服务。迄今已经有300多家中小学参加了“有心学校”计划,并且获得“有心企业”的资助,定期开展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活动。这样,中小学生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接触义务工作。一是参与社区、社团组织的义工服务;二是参与学校开展的“服务学习”活动。香港大学生原来通过学生社团参加义务工作,或者自主参加社会的义工组织活动。现在大学的学生辅导部门也考虑尝试将学生义务工作纳入修养课程,计算学分和给予激励。总体来看,香港的学校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将义务工作作为青少年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鼓励青少年在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增加体验、健康成长。
    (三)企业义务工者的管理与服务
    香港是工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国际化企业众多,中小企业星罗棋布(共有27万多家中小企业),近年受到国际崇尚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形象潮流的影响,也逐渐发展企业义务工作。香港社会福利署义务工作统筹课作为“义工运动”秘书处,1999年开始倡导“企业义务工作”,鼓励企业“透过推行义工活动,发挥员工的专长,加强团队精神,建立企业的社会形象。”每年举办的“企业义工嘉奖会”,将企业义工与机构义工、社区义工聚集,分享各自的经验与合作的体会,感受服务社会和他人时产生的幸福感与自豪感。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从2004年开始举办“商界展关怀”、“同心展关怀”活动,运用“关心员工家庭”、“鼓励义务工作”、“聘用弱势社群”、“推动环境保护”、“传授知识技术”、“乐于捐助社群”等六个指标,为热心公益和服务的企业颁发标识。迄今为止有291家企业连续五年获得荣誉,享有标识。2008年有1604家公司获得颁发“商界展关怀”标识,受到社会的尊重。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实施“杰出企业义工计划”和“社会企业专才义工计划”。一方面发掘和奖励积极推广义务工作的优秀企业;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政府,“透过官、商及民间的合作,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香港青年协会青年义工网络从2005年起推出的“有心计划”,其中设计“有心企业”项目,鼓励“‘有心企业’在提供服务资助之余,亦身体力行,鼓励员工参与义工服务,为义务工作带来更强的感染力,让关爱精神得以传遍社会每个角落。”至今有100多家工商企业参与了“有心计划”,与300多家“有心学校”结对,深入社区服务。这些大型机构、社团开展的企业义务工作推动与奖励计划,激发越来越多工商企业参与服务的热情,从董事长、总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普通员工,都以通过义务工作为社会作贡献为荣耀。
    (四)国际义务工作
    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的都市,一方面接受国际义务工作的新思潮、新行为影响快;另一方面也积极参与面向世界各国的义务工作活动,为国际社会文明进步作出贡献。以扶助贫困群体、支持山区发展为宗旨的乐施会在香港影响很大,许多义工特别是中青年义工参与该会的服务项目,前往非洲国家、南亚国家提供服务。一些曾经拥有乐施会服务经历的人员,受聘为香港大学的学生辅导导师、香港社团的人生成长导师,以亲身经历引导年轻化服务国际,创建公平社会。无国界义工、无国界医生等国际义工组织,近年在香港的发展很快,并且以香港为中转站,向中国内地辐射。许多中青年热衷参加无国界义工、无国界医生的服务项目,自己承担经费或者获得社会资助,前往贫穷、战乱的国家提供人道服务,救援和帮助处于困境的人们。童子军、救世军、女青年基督教会、青年基督教会等产生于欧美的机构,其义工组织在香港历史久远,也吸引香港义工参与国际服务。目前,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多家高校,都在假期的出国修学、游览项目中,增加到他国参与社会服务、义工服务的内容,作为招生宣传、吸引生源的因素。所以,香港义工具有较强的国际事业和国际意识,设计和实施服务项目的时候注重普遍的公平、正义准则。
    (五)应急义务工作
    香港的应急义务工作比较突出,民众安全服务队、医疗卫生服务队等机构在参与世界各国的应急服务中获得广泛好评。我们调查时发现,香港应急义务工作发达的原因:一是因为香港处于沿海地带,经常受到台风、洪水等影响,自然灾害较多,自古以来民间就重视应急自救与互救。二是因为香港是国际化城市,经常积极主动参与其他国家的灾害救援工作,提供无偿服务。香港专业应急义务工作最著名的机构是民众安全服务队和医疗卫生服务队等。专家调研组这次重点访问民众安全服务队,再次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民众安全服务队(以下简称“民安队”)起源于1938年成立的“防空救护队”,是战争时期热心人士组成的,为空袭、战乱受灾人群提供应急服务的队伍。1949年由政府重建为“民防辅助队伍”,随后下设“民安队”,“由战时的民防部队,逐渐演变为既能在灾害中救危扶伤,又能在社会活动中提供支援服务的多元化辅助队伍。”民安队获得专门立法保障,隶属于香港政府,获得政府与社会资助。他们以成为“制服部队”为自豪,采取专职人员与义工合作管理的模式,每一个高层管理岗位都设置“职员+义工”的方式。民安队的人数控制在4300人,根据每年退休人员的空缺再招聘新人员(义工达到一定年龄也退休)。同时,民安队1968年始成立少年团,拥有团员3200人,从小学习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从小培养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少年团员在18岁时荣誉退休,作为成年公民参与新的服务。民安队设置“民安队指挥中心”,下辖各区域中队及特遣中队、紧急救援中队、攀山救援中队、山岭搜索中队;行政及支援部,下辖人力资源中队、器材中队、通讯中队、运输中队、福利中队、民安队乐队、民安队训练学校、部队训练中队、新队员训练中队;少年事务部,下辖少年团等。据介绍,香港民安队主要从事四类活动:第一、紧急救援服务。不论是香港地区还是中国内地、其他国家发生自然灾害时,民安队努力提供专业救援服务。第二、大型活动的保障服务。香港政府及公益机构举办重大活动时,民安队派出队伍进行维持秩序、预防意外、应急救援准备的服务。第三、特殊公众场所安全服务。例如,派出队员协助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安全服务,特别是在非典期间、新型流感期间提供预防性服务。第四、队员训练服务。定期举办训练活动,提升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据介绍队员训练服务是吸引应急义务工作者的非常重要的方式。因为,通过训练活动,队员感觉不断有新的内容学习,而且科技经常聚集交流沟通,增强了团队荣誉感。另外,积极主动参与香港及内地救援服务、积极参与外国救援服务也让义工拥有特别的自豪感,觉得自己及同事能够作出特别的贡献。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民安队不独自开展公众安全、救援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因为,这些宣传和培训工作,由政府资助的其他机构、社团开展服务。但是,当其他机构、社团提出邀请,民安队可派出队员协助宣传与培训,担任导师、讲师等等。也就是说,香港民安队保证随时能够执行最重要的任务,而不使自己的职责泛化。
    香港义务工作的领域广泛,各种机构与社团创造了丰富多样的服务品牌。调研组根据考察、访问的情况,介绍了最为主要的五类项目,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特此说明。
    三、香港社工管理和指导义工的情况
    香港社会工作发展较早,在影响和带动义工方面发挥非常重要的活动。虽然世界各国“社工+义工”的模式各异,有些国家结合较好,有些国家两者分离,但是从香港的情况看是几乎有义工服务的地方都出现社工的影子,是典型的相互促进模式。
    (一)社会工作发展早,影响大,受到公众认可
    香港的社会工作者虽然人数不多,在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注册的社工一万多人;如果用另外的数据,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成员是两万多人。从专业成员看,社工人数远远少于医生、律师等群体。但是,从20世纪40年代出现社工人员,他们就以积极参与弱势群体、贫困人群的服务,发出社会呼吁,也引起社会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是香港社会急剧变迁的时期,一些原有阶层如农民、渔民、底层工人、新移民的权益受到冲击;另一些新崛起的群体如学生、流动人口的需求未能满足;社会酝酿矛盾与冲突。社会工作者以关怀、帮助有需要人群的姿态,为民呼吁,代民请命,是较为活跃的人群。进入21世纪,社会工作者坚守价值观,依然为利益受损人群奔波和呼吁,在高速发展的时代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和权益。用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黎永开会长和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张国柱会长的说法,就是面对任何时候,都要为弱势群体代言与服务。所以,香港的社会工作者虽然人数不多,但是代表一大批的弱势人群,其言论与行为就引起政府、媒体、公众的关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二)社工在机构和社团的义工组织中承担管理职能
    香港在20世纪60年代发展义务工作的初期,也缺乏社工人员的参与管理,主要是热心义工兼顾管理工作。但是,80年代以后,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而且这些毕业生在少年儿童时期大多数参加过义工服务,他们被吸收到义工组织,开展管理与协调工作,就具有独特优势,受到各方的欢迎。目前,在香港社会福利署、义务工作发展局的专业岗位管理人员,不少是“注册社工”。在香港青年协会、路德会服务处、游乐场协会等服务机构,管理骨干中许多也是“注册社工”。社会工作者从事义工组织的管理活动,除了具有专门的管理精力、管理时间之外,最重要是能够将社会工作价值观融会贯通于义工组织,使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成为组织永不偏离的使命。同时,义工组织也吸纳其他管理专业人才从事领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其他人事管理、公关处理等事宜。我们接触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发现大多数都有社工参与义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其业绩受到肯定。
    (三)社工带领义工策划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香港社会工作者对于义工服务的指导、辅导职能,近年受到特别的重视。因为,参加义工服务,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我想做好人,社会应该提供机会”。所以,除了专业要求特别强的义工组织、义工项目可以设置较多限制之外,大多数义工组织应该是队民众开放的。那末,如何提高义工的服务水平,保障受助者获得良好的服务,就需要专业指导。香港许多社会工作者,在职业时间内指导本机构的义工服务,在业余时间还参与其他义工组织活动,指导其他义工的服务。香港路德会服务处的注册社工卢永靖、徐民志,除了在本会督导专业服务之外,还在童子军等机构做义工,指导其他义工的服务。近十年,他们还到广东省中山市,指导中山志愿者的服务,包括办培训班、联系观摩学习、提升具体服务项目的水平等等。徐民志说道,“除了少数社工是具体从事专业性很强的服务之外,大多数社工应该是用60%的时间指导义工服务,用40%的时间自己开展服务。”项目之下,内地大多数社工是习惯自己开展服务,而没有指导和提升志愿者组织的水平,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四)社工独立从事专业性强的社会服务
    香港社会工作者也在专业性很强的机构、社团,开展独立的服务。香港协青社的“外展服务队”,主要是对流浪在外和有偏差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劝导,服务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核心成员就是社会工作者。专门针对高龄老人、严重残障人士、高危病人的服务,也需要专业社工进行。所以,在香港社会服务的许多领域,社会工作者与其他专业人士,如医疗专业人士、心理专业人士、法律专业人士合作,进行高水平的服务,满足对象的需求。
    (五)社工开展义工组织服务的考核评估
    香港社会工作者特别重视“督导”工作,就是从专业角度对服务活动进行辅导、提出要求、促进改善;同时通过评估分析,提供让社会、公众了解的评估报告。香港比较正式的社会服务团体、义工服务组织,每年都提供《年报》等材料,供社会各界查阅。其中,“财务报告”和“评估报告”是社会最关注的。“财务报告”涉及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的资金实用去向,是否符合法规,是否产生效益。“评估报告”涉及机构、社团提供的义工服务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是否产生有益于受助对象的效果,是否对社会有好的影响,同时是否有利于义工的充实与发展。社会工作者指导和帮助义工组织做好评估工作,就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信任,赢得持久发展的社会基础。
香港“社工+义工”的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证明是能够促进义工组织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义工服务水平的有效方式,值得学习和借鉴。
    四、启示和建议
    香港是中国最早与欧美政治文化交融的地区,长期以来在市场经济发展、社会服务发展、义务工作发展等方面都接受外国的影响,同时保存一定的中国传统特色,进行交汇融合。因此,在香港调研与交流的期间,既感受其国际化的特色,又感觉香港社工、义工内在的中国因素。所以,从香港社会工作与义务工作发展的经验教训中,可以获得对内地的启示。
    (一)社工与志愿者不仅仅是社会协调平衡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创新发展的有生力量
    我们常常看到社工、志愿者是促进社会建设,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在经济之外的领域发挥极大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从国际到港澳又将社工、志愿者作为促进社会创新、激发经济生活活力的重要力量。通过社会团体、志愿团体,鼓励民众创办社会企业与合作社,从个人和家庭、亲友的社会网络创造生机活力,使社会在遭受国际金融海啸等冲击的时候,平稳过渡、重新振作。中国内地发展社工与志愿者事业时,也要注重其对社会创新的价值,从中获得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元素。
    (二)“政府统筹支持、社团自主管理、公民广泛参与”是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的有效机制
    政府奉行的“统筹和支持社会服务,但是不干预、不阻挠”的态度,促使机构、社团多元化发展社工、志愿者的格局形成,满足多层次、多类型民众的需求。中国内地在大力发展社工、志愿事业的时候,政府要积极统筹、积极支持,但是尽可能培育多元化社会团体进行管理,提高社团自主能力。如今,我国广大公民具有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需要产生丰富多元的社团组织,为吸收志愿者开展富有成效的服务。
    (三)社会工作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专业管理,能够促进志愿事业健康发展
    学习和借鉴香港的经验,解决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两张皮”的问题。一方面鼓励社会工作者参与志愿组织的服务活动,逐渐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另一方面鼓励志愿组织设置专业管理、指导职位,聘请社会工作者进行管理,提高组织运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条件成熟的时候,鼓励志愿者社团合法注册,独立运行,并且争取政府资助和社会资助,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让社会工作者“有岗”、“有用”。
    (四)必须尽快建立社会工作者的注册管理机制,健全社会工作者的激励与培训制度
    我国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考证制度和继续进修制度逐渐建立,需要尽快建立相应的注册管理制度。借鉴外国和香港的经验,应该委托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社会工作者注册与管理,并且接受公众的监督,建立社会公信力。在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的指导下,要尽快通过可行性论证,成立独立社会机构,建立社会化的注册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发展。
    (五)要促进“多元发展、统筹协调”的志愿服务发展格局,鼓励不同机构与社团的志愿组织发展壮大
    欧美国家的影响下,香港志愿服务是多元发展、资源共享。中国内地建设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要尽快改变少数志愿组织“一家独大”的问题,鼓励多种多样的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建立志愿组织,使动机多样、兴趣多样的民众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志愿组织参与服务活动。在志愿社团丰富多样的基础,鼓励一些社团成为志愿事业发展的支持机构,发挥中介性功能,提供协调与推动。
    (六)政府继续加大对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政策与资源支持,带动社会各界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香港政府对于社会服务、义务工作的政策与资源支持力度较大,每年拨给数百亿元资金。义务工作发展局每年获得来自政府的资助超过亿元,同时获得其他社会资助,就能够持续开展支持各类志愿社团的工作。中国内地过去是政府直接使用大量社会服务经费,投入“民生工程”。这样做的动机很好,希望体现政府对民众的关心和帮助。但是伴随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监管者不能同时成为操作者”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政府投向社会服务的资金,应该更多面向社会团体、志愿组织、社工机构进行公开投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广东省成立“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政府每年注资,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志愿组织的服务、宣传、培训、研究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政府在发展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关键要细化配套措施,促进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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