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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是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极好契机
作者:贺琳霞 薛生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清明节作为重要的中国传统节日,结合祭祖扫墓和迎春踏青,具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点。一直以来,幼儿园对清明节的主题教育活动较少关注,活动也较为单一,幼儿园清明节教育活动所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有待进一步发掘,其所具有的生命教育价值值得关注。
认识生命:适度祭奠 寄托哀思
清明节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人们要扫祖墓、除杂草、培新土、祭祖先、悼亡灵,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这一习俗由来已久,明《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钱穆先生把世界文化分为:农耕文明和海洋文明。在农耕文明中,对祖先的尊敬和崇拜是重要特征。祭祖、扫墓等对逝去祖先的祭奠活动也成为中国传统孝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出传统中国人对生命的认识,即对逝去生命的尊重。
然而在儿童面前忌讳谈论死亡的传统观念使成人在进行祭奠活动时很少让儿童参与,并且往往认为祭奠活动和封建迷信是结合在一起的,不宜让儿童参与。祭奠是一种仪式,目的在于追念逝去的人。仪式可以有很多种,只要能够达到追思逝去生命的目的即可。对于儿童来讲,从追思仪式的选择和追思对象的选择只要适宜儿童,同样会培养儿童的孝心和爱心。
祭奠的方式与幼儿园教育活动相适宜。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依据社会发展和儿童发展的要求而制定,因此祭奠应以有利于社会和儿童发展为原则。改变长期以烧纸钱、供奉祭品为主的传统祭奠形式,保留健康的传统祭奠仪式,如植树、插柳和其他种植活动等。再结合幼儿园主题活动,以绘画、歌谣、手工等适宜儿童表达的方式寄托哀思,如擅长绘画的儿童可以作画寄托哀思,喜欢唱歌的儿童以唱歌寄托哀思。
追思的对象适应儿童年龄特点。儿童的学习有具有情境性的特点,追思的对象应该是儿童生活经历中的人或者事物;同时,学龄前的儿童思维具有“泛灵性”的特点,也就是在儿童眼中,所有的事物都是有生命的,追思的对象除了逝去的人,还可以是孩子喜欢的但已经不为自己所有的玩具或者宠物。
珍惜生命:表达关爱 孝敬长辈
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珍惜生命的重要表现形式。对现代的年轻人来讲,孝敬父母在于尊敬父母,关爱父母,常回家看看。
带幼儿回乡省亲。清明节除了扫墓寄托哀思,还有回家省亲的传统习俗,即回家看望健在的父母和长辈。
学龄前儿童的道德认识以“他律”为主,因此榜样示范法是学前教育中常用的教育方法,儿童虽难以正确深刻地理解死亡,但可以利用省亲对儿童进行孝敬父母的教育。父母是孩子学习的榜样,省亲这一行为在潜移默化中为孩子提供了孝敬长辈的榜样。成人还可以告诉儿童孝敬长辈除了省亲还有其他很多方式。
表达对长辈的关爱。隔代抚养是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儿童享受着来自长辈的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然而关爱长辈的意识却越来越淡薄。奉养长辈是儿童能力所不及的,对儿童来说,孝敬长辈就是向长辈表达自己的关爱。所以,鼓励儿童把对父母或长辈的关爱表达出来,让父母或者长辈感受体验关爱,如亲亲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帮爷爷奶奶捶背等。
提高生命质量:健康教育 踏青锻炼
“风光烟火清明日,歌哭悲欢城市间。”这是白居易笔下的清明节景象,也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家的阴阳协和思想和儒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主流的道家思想认为,事物内部是阴阳互补,交互为用,不断循环的,如,人生于无形,死后归于无形。清明节恰好是这种阴阳协和思想的缩影,促人深省生命之永恒。
中国传统的养生思想同样蕴含在清明节中。清明节中的踏青、荡秋千、踢蹴鞠、打马球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都饱含着人们对健康生命的渴望。这与生命教育中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不谋而合。
踏青寻春。清明时节,风和日丽,莺飞草长,柳绿桃红,改变冬季寒冷枯黄景象,大地一片清净明洁。清明节是由它所处的时令,在气温、光照、降雨各方面俱佳而得名,因此,清明也是生命成长的最佳时节。这时,可以组织儿童踏青,观察春天中的生机,如让儿童感受春风,寻找树芽,发现花开等。
组织锻炼。清明节除了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踢蹴鞠、打马球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相传这是因为清明节要禁寒食禁火,防止寒食冷餐伤身,所以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增强体质。幼儿园可组织儿童进行荡秋千、放风筝等户外亲子活动,增强儿童体质,促进亲子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
促进生命与文化的共生:参与活动 传承文化
哈佛大学罗德福教授(Rogoff)认为,“文化活动本身由于人的代际传递而发展,每一代人在与其他人进行社会文化活动时,会运用和拓展从上代人那里继承的文化工具和惯例,人通过共同运用文化工具和惯例而发展,同时人也促使了文化工具、文化惯例以及文化机构的转变。”也就是个体生命的存在与其所生活的文化背景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人通过运用文化工具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一方面继承了已有的文化实践,另一方面也促使自己和文化的转变和发展,塑造了文化。因此,让孩子参与一些清明节有益健康的活动,如南方的孩子和家长一起制作青团,北方的孩子和家长一起制作花馍等,就是对清明文化的一种继承,一种个体生命的成长。
如何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促进生命的健康发展,罗德福认为“像母语、宗教等文化实践应该是重心”。对清明节来讲,祭奠、省亲、踏青、做青团、做子推馍、放风筝、荡秋千等是这一传统节日的文化实践,也是创新传统文化的重心。但文化的创新不是与外来文化的简单融合,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进行,即“改变的方式都应以维持社区核心价值的方式进行”。也就是在创新传统文化的同时必须以保持社区文化的核心价值为原则,如寄托哀思、表达关爱、健康教育等是清明节节日文化的核心价值,在进行幼儿生命教育时应以保持这种文化的核心价值为原则。
(作者单位:贺琳霞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薛生芳 陕西省神木第九幼儿园)
《中国教育报》2016年4月3日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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