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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炮轰 “反伪科学”闹剧论文资料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8-21 21:50
标题: 炮轰 “反伪科学”闹剧论文资料
  炮轰 “反伪科学”闹剧

                                                   

                            内 容 概 要  

一、反“伪科学”的初衷是好的,活动初期有贡献,但由于缺乏监督蜕化为闹剧

二、“反伪”活动的十种不良倾向

三、“反伪”活动常用的十一种“反伪”方法大部分是不可靠的

四、论学术自由,“科学警察”的实质是“科学霸头”

五、童话式的、愚弄人的“反伪”逻辑

六、论中华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

七、论宗教自由,宗教的作用,宗教和科学的关系,批判他人宗教信仰极不明智

八、“伪科学”只是一个粗糙的、极难界定的符号,应谨慎使用

九、“反伪”闹剧在我国频频上演的体制原因

十、化解“反伪”闹剧的十二条建议

  

      一、反“伪科学”的初衷是好的,初期有贡献,后来蜕变为闹剧



本来,反对“伪科学”是一件初衷很好的事情,目的就是弘扬求真的精神,科学的精神。在反“伪科学”活动的初始阶段,“反伪”人士揭破了“耳朵识字”等闹剧,对当时报刊热衷于炒作此类虚假现象起到了纠偏作用。但是,同任何活动一样,如果“反伪”不能实事求是,不能坚持正确的、辩证的思想方法,不能虚心接受他人的监督和批评,这种活动自身就会变成一种“伪科学”,成为以反对“伪科学”为名,行打压不同学术见解、阻碍科学创新为实的学术霸权,成为伤害多元文化和公民权利的棍子手。真理和谬误只有一步之遥,正确的东西一旦失去控制走向极端,就一定会变成错误。

应该严肃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反伪”活动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和偏差。在不少领域,“反伪”活动已成为被质疑、被批评的对象。这些质疑和批评并不是由于近来媒体报道以后才出现的,而是在几年前就已经很强烈了。许多“反伪”行为已经背离了最初的原则,走向了反面,成了闹剧。由于我国的文化管理法治化程度还有待加强,言论和学术自由的保障程度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媒体由于害怕被指责为“宣传伪科学”,不敢发表质疑商榷的文章,造成学术和科学上的“一言堂”现象比较突出。

同时,围绕“反伪”活动展开的激烈争议,近年来已有科技界、学术界数百人卷入其中,网民评论也数以万计。宣传、出版部门宜辩证地予以处理,既要肯定“反伪”人士初期曾经取得的成绩,保护“反伪”人士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也要切实维护被指责为“伪科学”的一方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防止不加分析就按照“反伪”人士的标准去衡量是科学还是“伪科学”的不良倾向,对以“反伪”的名义压制不同学术见解的错误行为要提出严肃批评。应通过舆论引导,努力形成善待创新、善待新生事物,善待探索中的错误和曲折的氛围;形成尊重多元文化的现代公民意识;形成平等讨论的风气;防止乱扣“伪科学”、“迷信”、“科技大骗局”之类的大帽子和人身攻击的不良学风;防止无意中培养和纵容学术霸权的现象。

科学探索是一件充满了曲折、充满了艰辛、充满了失败的事业,它每前进一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有一个不断实践、不断认识的过程,有一个突破习惯认识和权威见解的过程。正因为如此,培养人们的宽容、尊重他人探索的精神就尤为重要。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要在全社会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支持科技人员实现创新的有利条件。”

“反伪”活动并不单纯是争论一个命题或现象的是非问题。从实践中看,正确地对待“反伪活动”,涉及到真理标准,公民权利保护,科学发展需要什么样的环境,如何对待宗教信仰、文化信仰,如何对待民族文化传统和文化遗产,宣传、文化管理立法的完善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并且,这些都是科技界、文化界、新闻出版界的大事,是躲不过的大是大非问题。

“反伪”活动出现偏差和错误既有实践方面的,也有思想方法的问题,应当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遵循宪法和法律要求,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反思和纠正。

笔者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对“反伪”活动进行批评,目的是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人来参与讨论,以澄清是非。说得不对的地方,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二、“反伪”活动的十种不良倾向



本节提要:“反伪”活动存在十种不良倾向:1.“反伪”活动主观化;2.“反伪”活动扩大化;3.“反伪”活动极端化;4.“反伪”活动霸权化;5.“反伪”活动娱乐化;6.“反伪”活动万能化;7.“反伪”活动私有化;8.“反伪”活动帮派化;9.反伪活动政治化;10.“反伪”活动邪教化。



一个时期以来,“反伪”活动集中反映出八种不良倾向。

1.“反伪”活动主观化。

未经认真核实、试验和深入研究,即凭主观想象匆忙宣布某某的行为是“伪科学”。最典型的例子是“老中医陈建民事件”。四川中医陈建民在企业支持下宣布只喝水不进食要生存49天。很快,“反伪”人士立刻登上电视台,宣布陈建民的行为属于商业炒作的“闹剧”、“骗局”、“伪科学”,认为他不可能生存49天。不久,《北京科技报》又把陈建民的行为列于“2004年十大科学骗局”之首,并配了侮辱性的漫画。陈建民认为,他在一开始就邀请“反伪”人士现场监督,而“反伪”人士说什么也不去,后他又给国家有关科研部门领导写信要求验证但遭到拒绝。“反伪”人士和《北京科技报》未经认真验证,就渲染他的行为是虚假的,故意贬损他的名誉。他一怒之下将《北京科技报》等告上法庭,被告方《北京科技报》既拿不出实验证明,也拿不出其他科学证据表明陈建民的行为不真实,两审法院均判《北京科技报》败诉。

但该报并未接受教训。2006年1月初,该报又公布了“2005年十大科技骗局”。仔细拜读,发现这“十大科技骗局”中,好些不但跟科技毫无关系,谈不上“骗局”,更谈不上“大骗局”。该报认为,“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首的就是“泰山老虎事件”。这件事是这样的:2005年6月8日早上8点左右,东岳泰山东麓东御道景区附近的上梨园村,一名金姓女孩“发现老虎”。6月8日至10日期间,泰山景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不下20个“发现老虎”的报警电话,泰安市相关部门调查后,张贴出千余张紧急公告宣布泰山东麓有“三只”老虎出现。当地干部群众1000余人分组搜寻,在发现老虎的泰山东麓实施拉网式大搜寻,老虎依然没有踪迹。 6月25日,泰安方面对外发布消息,没有发现老虎踪迹,停止全面搜索老虎行动。有的人认为,老虎可能有三个去向:一是人工饲养的老虎没有野外捕食能力,有可能已经回到其饲养地;第二种可能则是老虎已经饿死在泰山某个隐蔽的角落;第三是老虎可能已经离开泰山周边区域。也有人认为,泰山可能没有老虎,那些报警的人们可能不认识虎,把别的动物例如狗看成虎了。
    莫名其妙的是:《北京科技报》却把这件事搞成了“科技大骗局”。这事儿跟科技啥关系?有不少人发现老虎赶快报警,然后大家去找老虎,后来没找到,泰安方面宣布没有发现老虎。这种事情属于处理得当的突发事件,既不涉及科学原理,也没有啥技术问题。事件并没有多少科学技术的意义,跟科技咋生拉硬扯到一块了?其次,这事儿跟“大骗局”啥关系?人们发现老虎,就赶快报警,这一方面是出于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也说明报警人有责任心,怕老虎继续伤害别人。即便是报警的那些人都不认识老虎,误把恶狗看成了老虎,恶狗也是危险因素啊。警方接到报案,本着对游客负责的态度,肯定要找老虎,搜寻了几天,没有发现老虎踪迹,就宣布泰山未发现老虎。泰山属于著名的旅游景点,要向社会说明情况,这也是事实求是的态度。记者动态报道事件的全过程,也属于正常工作。综观事件全过程,并没有人要骗别人。这么多的报警者,还有泰安方面,以及找老虎的人,还有记者,都没有骗人的行为。真不知道《北京科技报》到底想说谁是大骗子。

在泰山的东麓暂时没有搜寻到老虎,是不是偌大的泰山风景区确实没有老虎呢?恐怕不能说得太绝对了。退一步说,即便是泰山风景区确实没有一只老虎,而且报警的人全部都不认识老虎,都认错了,难道就能说明这一切就是“大骗局”吗?

所谓“骗”,就是故意发布假的信息愚弄他人;所谓“骗局”,就是故意设下圈套让他人上当;所谓“大骗局”,就是性质特别恶劣,使人遭受严重损失的“骗局”;所谓“科技大骗局”,就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内,性质特别恶劣,使人遭受严重损失的“骗局”。泰山找不到老虎是否可以评得上“科技大骗局”呢?有一点点智力的人都不难做出判断。另外,该报评选的“2005年十大科技骗局”中,还有新华网关于张颖清事件的报道,以及新疆发现疑似UFO的飞行物的新闻。仔细了解来龙去脉,其中并无“大骗局”存在。

这种仅凭主观想象和个人好恶就匆忙宣布别人属于“科技大骗局”的做法,显然是极其草率的、有悖科学精神的错误做法,吃官司当然也在情理之中。

2.“反伪”活动扩大化。

对社会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的种种现象,甚至文化现象和宗教现象,过多地定性为“伪科学”,实际上,很多事物并非“伪科学”,或并非“伪科学”的词语可以概括。有的“反伪”人士把一些宗教经文列出来批为“伪科学”,宗教问题是极为敏感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致力于宗教之间的宽容和团结,轻率批判他人信仰,肆意伤害不同信仰的人群,是极其粗鲁的、不明智的。

还有的“反伪”人士把包含一定科学道理的知识和文化信仰如风水,随意定为迷信,对从事这一研究的学者百般嘲讽,甚至要鼓动政府组织人马批判;有的“反伪”人士甚至写文章说,应该把风水先生们抓起来判刑,这是一种妄自菲薄的举动。中国的风水,在世界各国,在我们两岸三地,都有较高的认同感,它是炎黄子孙在追求生活安定和幸福历程中的一种经验,也是华夏民族的文化信仰,它的确包含了不少非科学的内容,但也包含了不少科学的内容,完全没有必要视之为洪水猛兽。相反,有关部门应当与时俱进,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的成功经验,切实保护风水及相关行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以规范,做到兴利除弊,为人民安居乐业服务。此问题后述。

2001年,一些“反伪”人士搞了个“十大伪科学代表作”评选活动,并在《中华读书报》公布。我们姑且不论这些人有没有资格搞这种有可能严重损害他人声誉的评选活动,但从其将《人是太空人的试验品》这本书评为“伪科学代表作品”就可以看出这种评选活动是任意扩大的。关于人类的起源,有多种学说,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信仰。在发达国家的大学课堂上,各种学说都是可以讲授的,由学生来根据他们的理性来判断分析,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给他们以思想提供空间。达尔文的学说只是其中一种,绝不能认为跟达尔文的想法不一致就大逆不道了。说人是太空人的试验品,只是一种假设,一种猜想,作者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想象来描述。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应该得到尊重。试问:搞评选的人有什么资格强奸别人的思想,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非得跟你想的一模一样?有什么资格丑化别人的想象力?这种不负责任的“评选”闹剧是不是对他人劳动的侮辱呢?

3.“反伪”活动极端化。

“伪科学”、“迷信”、“邪教”、“傻妞”、“龌龊小人”、“伪科学妄人”、“江湖妄人”、“谣言传播专家”、“反科学鼠辈”等帽子信手拈来,不是着眼于批驳学说和理论本身,而是远离所讨论的问题,人身攻击较多。文章中充斥着霸道的语言暴力,甚至以批倒、搞臭别的学者为目的,不惜损害他人名誉,背离了科学研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阅读我们的一些“反伪”人士的文章,非但感受不到理性之美,却时时觉得眼前晃动着一个骂街的妇人。

4.“反伪”活动霸权化。

霸权化有三层意思,一是声称指定别人为“伪科学”而不需要举证;二是指定别人为“伪科学”而不允许别人辩驳;三是不允许别人对反“伪科学”活动进行舆论监督。

作为学者,提出什么观点,就要拿出自己的理由和证据,并允许他人辩驳,这是天经地义的科学研究规则。而“反伪”人士居然长期宣扬指定他人研究属于“伪科学”不需任何举证,此种霸道逻辑居然在我们的少数报刊和个别官方网站肆意泛滥,真乃科学史上的大笑话。这种论调也是对公众和青少年的严重误导。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反伪”人士依靠三言两语、一篇短文,加上媒介炒作,就把别人多年心血写成的几本书,甚至一个学科就给否定了。

在主流媒体中,只有“反伪”人士论证别人是“伪科学”的自由,而没有被指为“伪科学”的一方学者辩驳的自由,“反伪”活动成了“反伪”人士对论敌的批判会,一些媒体成了“反伪”人士对他人训话的大喇叭,个别官方网站的“科技频道”甚至连网民留言质疑也给滤掉了。由纳税人花钱成立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媒体成了个别“反伪”人士的私人垃圾箱。这种“一言堂”现象背离了科学研究中的公正平等原则,本身就是对科学事业的严重伤害。

原山东大学教授张颖清是全息生物学的奠基人,全息生物学核心思想是,生物体每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中包含有整体的信息。他的学说或许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中甚至可能存在一些错误,但山东肥城的一个医生发表了一篇质疑短文后,一些“反伪”人士将全息生物学全部判定为“伪科学”。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张颖清的反驳文章自此之后竟然无处发表。

为什么不允许人家辩驳呢?“反伪”人士方舟子先生的理由是;“有一些争论是属于科学界内部的争论而且是属于科学方面的争论,是学术的争论。而有些根本不属于学术争论,是揭露‘伪科学’的,根本没有学术层次,所以不属于学术界内部的争论。” 依此逻辑,“反伪”人士质疑和批评别人,是“打假”,是合法的、正当的、天经地义的;而别人批评和质疑他们, 则是“伪科学”挑战“科学”,是非法的、不正当的、大逆不道的。

对“反伪”活动进行舆论监督的报刊常常被扣上“宣传伪科学”、“舆论导向错误”、“缺乏媒体操守”、“为‘伪科学’翻案”的大帽子,有关报刊、编辑、记者常常被“反伪”人士和他们拉拢过来的势力群起而攻之,批评“反伪”活动在一些报刊那里成了禁区,“反伪”人士成了谁也监督不了、大多数报刊不敢碰,谁碰谁就沾一身臊气的“老虎屁股”。

2005年11月,上海的《新闻晨报》报道了一些“反伪”活动受到质疑的新闻后,几位“反伪”人士迅速登上搜狐、网易、人民网等视频节目,对该报展开大批判。在网易的视频镜头前,“反伪”人士司马南先生教训《新闻晨报》道:“我提一个自不量力的建议,如果你们认为对年青记者们进行科学精神的这种培训缺少一个教员的话,我愿意到你们单位来做一次讲座。”好为人师还不算,还要拉大旗恐吓记者:“ ……我也想借此机会提醒中宣部新闻局注意这家媒体关于此类问题的这样的不负责任的报道。”

在人民网的视频镜头前,司马先生继续批判《新闻晨报》:“我们作为媒体,一定要加强对记者的新闻从业素质的培养,加强对记者的科学精神的培养,职业道德非常重要。退一万步说,甚至你想造谣,如果你主观动机就是要造谣,也要拿点儿根据去造一个不容易被戳穿的谣。像新闻晨报的这样的造法,实在是太拙劣,太低级,太原始了。新闻晨报是否应当改换自己的文风,改进自己的工作,这要新闻晨报的领导自行做出判断。”

一些优秀报纸也因为刊登了不合乎“反伪”人士口味的内容也成了“反伪”人士攻击的对象。“反伪”人士方舟子先生说,“在中国两个最主要的科技类报纸《科技日报》和《科学时报》的上面,以及知识分子最看重的《光明日报》上,经常可以看到支持‘伪科学’的报道。”  

《南方周末》只是比较客观地报道了有关方先生的争论,方先生便立刻写文章破口大骂:“《南方周末》现在真是堕落了!”有一些报刊,或刊登过有关不符合方舟子本人意愿的新闻,或批评过所谓“反伪”活动的霸道,或者刊登和“反伪”人士认识不一致的内容,结果方先生就在他主办的“新语丝”网站制造了一个《中国不良记者名单》,不但在“新语丝”上“揭露”,还在新浪等网站四处转贴,似乎发誓要把别人搞得臭臭的。读者不妨欣赏方先生“独家创作”的“中国不良记者”名单:

“2005年12月12日版”:《南方人物周刊》刘天时(造谣、欺诈)《南方周末》笑蜀(陈敏)(造谣)《南方周末》李海鹏(造谣、欺诈)《南方周末》杨瑞春(造谣、欺诈)《南方都市报》鄢烈山(造谣)《长江日报》刘洪波(造谣)《时代人物周报》李楠(李北方)(造谣)《时代人物周报》孙彦德(造谣)《时代人物周报》李梓(造谣)《新闻晨报》郭翔鹤(造谣);以下为“2005年7月7日版”:《南方人物周刊》徐列(造谣、欺诈)《南方人物周刊》杨子(造谣、欺诈)《南方人物周刊》曾繁旭(造谣、欺诈)《南方人物周刊》吴虹飞(造谣、欺诈)《新京报》曹保印(造谣)《南方都市报》张超(造谣)《外滩画报》邢林池(鲁朗)(造谣、欺诈)《外滩画报》陈宇(南田)(造谣、欺诈)《科学时报》杨虚杰(造谣)《科学时报》熊卫民(造谣)《科学时报》麻晓东(造谣)《科学时报》赵路(造谣)《科技日报》尹传红(造谣)《光明日报》冯永锋(吕洞庭)(“纳米水”枪手)《中华读书报》李鹏(剽窃)《中国图书商报》吴燕(造谣)《新民周刊》李泽旭(“金娣存款”枪手)千龙网蒲红果(“金娣存款”枪手)tom.com林白(“金娣存款”枪手)新华社周长庆(“天仙液”枪手)《人物周刊》唐朝(“核酸营养”枪手)《成都商报》白雪飞(“核酸营养”枪手)《成都商报》韩命军(“核酸营养”枪手)《三联生活周刊》金焱(“核酸营养”枪手)(XYS20051209)。

可见,方先生不仅要当科技界、学术界的法官,还要充当新闻出版界的法官,他可以任意裁定、宣布别人为“不良记者”。从这种稍不合己意就将他人列入“不良记者”名单、指责他人“造谣”的行为,可以看出“反伪”者抗拒舆论监督,不能容忍任何批评的霸权心态。他们的逻辑,是要求媒体只许把他们奉为太上皇,赞扬和吹捧无论多么肉麻都是热烈欢迎的,批评和监督无论多么轻微都是坚决暴跳如雷的。

在我们的社会里,谁犯了错,违反了道德,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批评。明星、警察、法官、政府官员也不例外,而唯独“反伪”人士长期逍遥于主流媒体批评之外,一批评他们就被认为是“舆论导向错误”,此种带有极强话语垄断色彩的霸权现象是极不正常的。

5.“反伪”活动娱乐化。

反“伪活动”作为科学探索,是一件极其艰苦、极其细致的劳动,它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俯下身子,耐得住寂寞,以严谨的态度默默耕耘,然后才能负责任地把成果发表出来,但是目前一些“反伪”人士却频频在电视上、网络视频上“反伪”,面对镜头说话的时候常常不假思索,外行看起来头头是道,结果把他们的言论打印出来就会发现漏洞百出,有的地方甚至连基本的逻辑都不讲了。

严格地说,通过娱乐化的电视传媒难以真正搞清学术上的是非,因为娱乐媒介过于注重直观感受,是粗疏的、转瞬即逝的,难以给人以深入思考的空间和时间,学术则强调理性和严谨的思维,对每一个客观细节、每一个逻辑环节都要反复推敲。在电视上像演员一样“反伪”,固然可以露脸,可以哗众取宠得名获利,但绝不是严谨的科学研究。

利用电视镜头把“反伪”活动搞得闹哄哄的,看起来很热闹,很牛气,但这种独家表演并没有澄清科学是非,而把严肃的、复杂的科学探讨和学术争论搅成了闹剧。科学研究不是演滑稽小品,科学工作者不应当是演员,不是靠哗众取宠取胜的。就算拉到现场的几个人给你拍巴掌,也丝毫证明不了你的东西就是科学,人家的东西就是“伪科学”。何况,“反伪”人士在网络视频前观点独断的发言后面,成千上万的网民的喝斥声早已经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有的知名网站恰如其分地把标题定为《网友和“反伪斗士”对决》。不知“反伪”人士是否好好想过:既然你代表的是“科学”,自个儿就是“科学”的化身,那广大网民为什么还要激烈地反对你,要和你“对决”呢?“科学”咋会这么不得人心呢?

著名科学家王选先生曾深刻剖析道:“一个真正有才能、正在创造高峰的科学家,哪有时间频频上电视?上电视说明我的科学生涯快结束了,只能在电视上露露面,做点招摇撞骗的事情 。”

“反伪”活动娱乐化的另一个表现,是用办娱乐小报的思路来办科技报。娱乐小报注重猎奇,好制造一些花边新闻,好发布一些虚假的传闻,作为市井文化的一部分,大家见怪不怪,也都习以为常了。但是科技类报刊不能这么办,你是搞科学的,科学是一种冷静和理性的东西,你的作风必须严谨,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像娱乐小报那样信口开河,不能今天把这个打成“伪科学”,明天又炒作耸人听闻的“科学大骗局”。  

6.“反伪”活动万能化。

“反伪”人士尽管职业不同,学问多少也不一样,但他们“反伪”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各个学科、各个研究方向,生物、经济、医药、建筑、历史、文化、环保、宗教、公共事务,他们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所到之处,“伪科学”似乎都被打趴在地、不准翻身。从他们的大量文章和录像看,他们从来就没有犯过任何错误,更不用说就自身出现的错误向他人道歉。他们永远正确,成了无所不能的“科学之神”,成了科学的化身,谁反对他们、批评他们,谁就犯了严重错误,谁就是“反科学”、“假科学”、“伪科学”。谁批评了他们,他们就会“炮轰”谁,不惜各种使用各种带有极端色彩的语言,置之死地而后快。哪个媒体批评了他们或实事求是报道了他们,他们就会恼羞成怒,对媒体和记者进行百般攻击和挖苦。

这种谁也碰不得的行为本身就带有浓厚的个人迷信色彩。

7.“反伪”活动私有化。

学术和科学是社会公器,“反伪”活动涉及他人的荣誉和利益,涉及科学和真理的传播,必须慎之又慎。“反伪”更适合由民主产生的、本专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权威机构有步骤、有程序地来进行,而不是由少数人来随意定性。而且,“反伪”并不排斥非主流观点的传播,无权干预属于学术自由和专业自主范围的事情,而是重点治理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科学探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劳动,每个人的智力、能力、精力都是非常有限的,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到处“反伪”,更重要的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凌驾于他人之上充当科学的裁判人。学术领域内是否需要一个人或几个人充当“科学警察”来“打伪”?后边再说。

8.“反伪”活动帮派化。

科学研究是崇尚独立思考的事业,它要求每个人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思维得出结论,尽量排除人为的压制、暗示和干扰。而在目前的“反伪”活动,我们却看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反伪”人士尽管年龄、职业、研究领域、学术背景、生活阅历、地域并不相同,但是在“反伪”活动中却表现出高度惊人的思想一致。张三认为中医是“伪科学”,李四、王五、马六也一齐认为中医是“伪科学”;张三认为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李四、王五、马六也一齐认为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张三认为在怒江建水电站影响生态是“伪环保”、“伪科学”,李四、王五、马六也一齐认为在怒江建水电站影响生态是“伪环保”、“伪科学”;张三认为陈建民只喝水不进食生存49天是“伪科学”,李四、王五、马六同时也一齐认为陈建民只喝水不进食生存49天是“伪科学”……

不同专业背景和文化层次的一群人,每次都异口同声、整整齐齐地批判不同专业的不同观点,如此惊人的一致性不能不令人心生窦疑。

事实上,这种高度的一致性在科学研究中难以出现,但是,在政治团体、宗教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中却是通行的规则。也就是说,“反伪”人士的“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统一行为”的特征更多地像团体、组织、帮派行为,而不是独立思考的科学行为。

科学研究和组织、帮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完全不同。前者崇尚独立思考、独立见解,不受他人暗示和干扰,而后者存在的目的往往是为了维护一种相同的利益,其最关心的并不是命题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如何维护和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前者鄙视因循守旧和随声附和,而后者要求个人见解和利益服从团体、组织、帮派的见解和利益。对照上述特点,“反伪”活动并不是纯粹而严肃的科学行为,而是更加类似不断谋取自身名利、“一致对外”的帮派行为。

9.“反伪”活动政治化。

个别“反伪”人士宣扬这么一种论调:赞成反对“伪科学”就是赞成马克思主义,不赞成反对“伪科学”就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这是一种试图将科学问题、学术问题政治化的手法,必须揭穿。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宏观指导思想,我们党是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一个政治问题。而讨论所谓的科学“伪科学”的问题纯属学术问题,很多都是纯粹自然科学方面的问题,绝大多数科学问题和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直接联系,将科学问题和政治问题混淆在一起,无非就是借马克思主义这个招牌往自己脸上搽金粉,这是极左思潮的惯用手段,前苏联和中国“文革”时期就有人经常这么搞,这种行为是不得人心的。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不是极左主义者,乱用“马克思主义”这个符号浑水摸鱼,应当明确加以反对。

10.“反伪”活动邪教化。

     科学问题区别于宗教问题的最大特征在于,科学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一切科学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一切现成的科学结论都是可以被批评的,科学研究只相信事实和真理,当事实与原来的理念、观念、结论相冲突的时候,学者应该相信事实,为此,需要纠正原来的理念、观念、结论,而绝不是让事实服从现成的结论。如果认定某个认识不可质疑,我们说这种认识一定是宗教或邪教。

   在“反伪”活动中,一些“反伪”人士就是经常认定某些结论不可质疑,以宗教徒一样的偏执态度去维护它。例如,讨论怒江建坝这个问题,他们就不容许任何质疑建坝合理性的结论。谁要是质疑,谁就成了“反坝分子”(嘿嘿,多么好的一顶帽子啊!)。在反伪人士把持的媒介里,只有“反伪”人士嗷嗷批判反对建坝的环保主义者的言论,而没有环保主义者的正面言论。在这里,科学问题被搞成了宗教问题。讨论一下怒江建坝合理不合理,本来就是科学上的正常讨论和争议,里面还包含了利益博弈(水电利益集团、当地政府、当地民众、专家学者),学术问题和利益问题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还有中医问题,在“反伪”人士把持的媒介上,充斥着对中医的谩骂和诋毁,他们连篇累牍地发表大量毫无根据的恶意攻击中医药学的文章,无非就是证明他们心中的圣经——中医就是“伪科学”、“巫术”、“迷信”,只有西医才是科学。他们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质疑西医的文章。他们从来罔顾这样一个事实:中医里的庸医可以治死人,西医里的庸医同样也可以治死人;中药存在不良反应,西药同样存在不良反应。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医学问题既然是科学问题,为啥就不允许人家在你的网站发表反驳文章?所以,这种打着科技旗号的东西实际上根本不是科技,不是科学活动,而是一种宗教活动,一种信奉西医而将中医视为异端的宗教。

    说宗教活动,实际上还是高看它了。为什么呢?所有的正当的、优良的宗教都是温和的、主张宽容的,以慈悲为怀的,与人为善的、劝人向善的。而“反伪”人士恰恰缺乏的就是这种精神。

    如上所述,“反伪”维护某一个现成结论达到了痴迷甚至顽固的激烈程度,这一点和邪教极为类似。邪教就是极端信奉某种东西以致达到痴迷程度。谁要是质疑其结论,就跟人家没完没了,哪个媒体批评他们,就指责哪个媒体的记者和编辑是“流氓”、“造谣”,不惜恶意诋毁和诽谤他人,一次又一次违法乱纪被人告上法庭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为乐,这么邪邪乎乎的具有反社会性质的“反伪”活动和邪教还有啥区别呢?

  

       三、“反伪”活动常用的十一种“反伪”方法评析



本节提要:“反伪”活动常用的十一种“反伪”方法:1.经验常识“反伪”法;2.瞎子摸象“反伪”法;3.局部抹黑“反伪”法;4.人身丑化“反伪”法;5.不懂装懂“反伪”法;6.道听途说“反伪”法;7.重复验证“反伪”法;8.虚构命题“反伪”法;9.强词夺理“反伪”法;10.已知套未知“反伪”法;11.媒体恶炒“反伪法”。这些“反伪”方法大部分是不可靠的。



“反伪”人士常用以下的十一种方法:即经验常识“反伪”法、“瞎子摸象“反伪”法、局部抹黑“反伪”法、人身丑化“反伪”法、门外汉“反伪”法、道听途说“反伪”法、重复验证“反伪”法、虚构观点“反伪”法、强词夺理“反伪”法、已知套未知“反伪”法和媒体恶炒“反伪”法。有些相对比较合理,但大多是错误的、不严谨的。

1.经验常识“反伪”法 。

   不做实验,不进行认真验证和深入思考,仅仅靠“常识”就判断别人是“伪科学”。四川中医陈建民只喝水不进食要支撑49天的新闻报道后,“反伪”人士立刻进入电视和其他媒体宣布陈建民的行为是“闹剧”、“骗局”、“伪科学”,并声称人不喝水只能支撑几天的工夫,每个细胞都需要营养,长时间不进食细胞肯定要死亡,陈建民只喝水绝对不可能生存49天。

这种远在千里之外,依靠所谓粗浅简单的“常识”和个人经验来武断判定别人的行为是“伪科学”的做法,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多样的,世界上的事物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生物体也不例外。一般人举不起来的重量,并不等于举重运动员也举不起来;一般人跑不到的速度,并不等于约翰逊也跑不到;一般的人都是一只手五个指头,但是并不等于没有六个指头的人。本来,一般人只喝水而不进食能够坚持多长时间尚缺乏充分的第一手资料(在以往新闻中曾经出现过地震中有人生存二十多天的纪录),极少数耐饿的人就更不容易测定,特例是可能存在的。据了解,陈建民以前曾长期有意识挨饿,他也许比普通人更加耐饿。他只喝水支撑到49天并非绝对不可能。他绝食结束后,体重下降20斤,这说明他的行为并不违反能量守恒规律。尽管我们目前不能完全肯定陈建民行为的真实性,但是,同样不能确定他的行为是绝对不可能的,根本没有证据判定人家是“伪科学”。

有的“反伪”人士说:如果陈建民只喝水能饿到49天内不死,“三年自然灾害”也不会死那么多人。这其实就是忽略了三个问题:首先是上边强调的特殊和一般的问题,人的耐饿程度是不一样的;其次,“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受灾人口的挨饿时间不是短短的49天;再次,在“三年自然灾害”中,尽管死了很多人,但相对于庞大人口的灾民,仍属于少数人,大部分人还是支撑着活下来了。这恰说明,人具有较强的耐饿机能,而不是像“反伪”人士所说的饿几天就会死亡。

“常识”,也就是通常的、普遍被了解的知识。常识未必都是科学。常识也是动态的,昨天的常识可能会变成今天的谬误,今天的常识可能会变成未来的谬误。在古人看来,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所以“天圆地方”就是他们的常识,但不对。在人的经验里,太阳早晨从东边升起,晚上在西边落下,太阳是围绕着地球转的,但不对。从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到近代的道尔顿原子论,都认为原子不可分,原子是物质的最小微粒,然而19世纪末科学家证明这是错误的。用常识来判断科学的是非,是不准确的。

从科学发展的历史看,凡是重大的创新,无不对当时的所谓的经验常识和现成结论产生重大冲击,甚至完全颠覆了权威科学家和绝大多数人的观念。创新往往是某种原理绝大多数人没有认识到而被极少数人突破了。用常识来“反伪”,有时会得出正确结论,但也常常产生严重的错误。因此,常识“反伪”法是靠不住的。把“常识告诉我们”挂在嘴边,并不能作为判断是不是“伪科学”的依据。

2.瞎子摸象“反伪”法。

这种“反伪”方法的特点,就像瞎子摸象一样,紧紧抓住一个部位不放,根据局部的信息得出结论,不能全面地研究问题,结论自己深信不疑而实际上却十分偏颇。

瞎子摸象“反伪”法经常以偏概全。 有人借助气功骗人,就认为气功是“伪科学”;有人借助风水骗人,就认为风水是“伪科学”;有人借助中医来骗人,就认为中医是“伪科学”。这种以个别现象来推导整个学科、整个领域都具有相同性质的思想方法,显然是不对的。

3.局部抹黑“反伪”法。

一件白衣服,上边不小心溅上一滴墨汁,这件衣服仍然是白的。但是,如果有人用放大镜的心态,对着那块墨点使劲夸张,反复地、多场合地描写、渲染、凸现,就会给人一种这件衣服是黑衣服的印象。一些“反伪”人士就是惯用此种手法。某个人写了很多著作,提出了许多个观点,大部分是正确的,而有一部分是不完善、不正确的,反伪人士就紧紧揪着这些不完善、不正确的地方极力夸张,把这个人的全部著作和所有观点都打成了“伪科学”,这个人也成了“伪科学骗子”。

4.人身丑化“反伪”法。

有的学者提出若干观点,“反伪”人士不是认真研究人家的著作和学说本身的是非,而是撇开具体问题紧紧盯着学者本人,反复调查别人的“简历”、“历史”,吹毛求疵,旁敲侧击搞足人身攻击,反复丑化科学家本人是“骗子”。这样,“反伪”人士即使对人家所提出的观点一窍不通,照样会顺势把别人打成“伪科学”。例如,他们常常去调查学者的简历,如果发现这位学者把自己的副教授职称说成了教授,他们就会大喝一声:“好啊,你真是个大骗子,竟然敢胡说自己是教授,你明明是副教授!”论证张颖清创立的“全息生物学”属于“伪科学”一案,他们就使反复使用了种手法。我们看他们论证的过程。某“反伪”人士提出了这样一些理由:

a.张颖清从未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b.用google检索,发现国外只有一些国外的“另类医学网站”(即他们所说的“伪科学”网站——作者注)介绍全息生物学,因而张颖清在国际上无人注意;

c.张颖清并没有被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颁发机构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卡洛林斯卡医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邀请做“演讲”,而只是在这个学院给一些学生搞了“讲座”;

d.张颖清只不过是一个自学的电大毕业生;

e.张颖清得癌症死了,连自己的癌症都治不了,说明了他发明的全息生物治疗仪是骗人的。

可以看得出来,这位“反伪”人士极力试图丑化张颖清本人,制造了一个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的张颖清的形象,然后推导出他的所有理论都统统属于“伪科学”的结论。实际上,要论证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 必须全面阅读张颖清的所有著作,然后一一加以批驳,即使上边的那几条全都是真的,就能说明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吗?这种不入正题、旁敲侧击搞人身攻击的“论证”,是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的。

学术争鸣的宗旨是在于澄清科学是非,发现科学真理,而并不是要打倒别人、搞臭别人,不是以损害他人的名誉为目的。因此,任何学术上的质疑、批评都应立足于别人的观点,批驳其观点本身的错误,同时又必须尊重他人人格,不能使用侮辱性的语言。这是作为学者应有的基本素养。反观我们的一些“反伪”人士的文章里,“胡说”、“白痴”、“骗子”、“骗局”、“无耻”等侮辱他人人格和丑化他人的语言随处可见。这难道不是一种明显的学术不端行为吗?

近年来,“反伪”人士之所以屡吃官司,并多次败诉,并不是因为他们质疑别人行为和学术观点这种行为本身违法了,而是因为他们用骂人的办法、侮辱和丑化他人人格的语言陈述自己的见解而形成了侵权事实,而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用侮辱他人人格的办法来“反伪”是违法乱纪,所以屡屡违法而不知改正,这正是其悲哀之处。他们败诉后往往不是进行自我反省,而都是振振有词地指责法院“不该审判科学”,接着对法官和法院进行辱骂讥讽,殊不知,法院并没有审判科学,法院审判的是他们那种打着“科学”旗号的丑化、诋毁他人人格的违法行为。“反伪”人士动不动就指责他人的学术不端,其实在所有的学术不端中,再没有比谩骂他人性质更恶劣的了,这种行为不但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违法的。轻者说,是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5.不懂装懂“反伪”法。

要证明哪一种理论是“伪科学”,必须首先弄清这种理论说了些什么。如果还没弄懂,那首先要深入学习,即使你带着批判的心态来学习。但是我们“反伪”人士对于某个门类的知识还一窍不通的时候就给人家扣上了“伪科学”的帽子。

一些“反伪”人士认为中医是“伪科学”。要证明中医是“伪科学”,显然必须从中医基础理论、诊疗方法、疗效、中药等各个方面一一击破。然而, “反伪”人士里面没有一个精通或熟悉医学的人,更不用说中医。他们既拿不出科学的实验数据,也推翻不了别人的数据,更写不出像样的学术论文来全面阐述,只是坐在那里凭空造一些观点轻率武断的短文。你要证明风水是“伪科学”,你必须把古今风水学著作认真读一读,即使不能全读,也要弄懂其基本理论。但是,我们的“反伪”人士没有这个耐心。你要证明某个学者的数学推理是“伪科学”,必须精通数学,而指出某学者的数学研究是“伪科学”的“反伪”先生没有一个数学家。一位“反伪”人士在下结论的时候竟然说:“我虽然不懂数学,但是凡是看过这个人的论文的人都对他的推理嗤之以鼻,所以某学者的数学研究是伪科学”。不懂照样敢瞎说!如此荒唐的“论证”过程,真可谓 “无知者无畏”。

台湾著名学者南怀瑾先生在著作中写道:“对于自己所不懂的东西,随便加一个罪名,指其为‘迷信’、为‘骗人的’,这是一种可怕的武断。即便我们要批评它,也要先研究它骗的方法,等研究过了,再说它是迷信,这时才可以作结论。自己没有研究过,还不懂它,就说它是骗人的迷信,这才是真正的迷信——迷信自己的狂妄。”  

“反伪”人士之一的何祚庥院士向《瞭望东方周刊》表达意见:“科学工作要依据认识规律,连前人的东西还没有搞懂,还能有什么新成就?”这句话说得多好啊,可是反观很多“反伪”活动和“反伪”结论,“反伪”人士真正把前人的东西搞懂了吗?真正把要批判的东西还搞懂了吗?以己之昏昏,焉能使人之昭昭?

6.道听途说“反伪”法。

何祚庥先生在他的《伪科学曝光》一书中,将全息生物学打为“伪科学”,而何祚庥先生并非生物学家,他得出这个结论显然并非自己的研究成果。那么,他听谁说的呢。在访谈节目中知道,何先生是听一位叫邹承鲁的院士说的,邹承鲁院士认为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那么,这是不是邹先生亲自研究、实验的结果呢?不是,邹承鲁先生是听一位山东肥城一位叫周慕瀛的医生说的。这位医生说的是不是就对呢?事实是周慕瀛的文章发表后,张颖清立刻写了辩驳文章,但辩驳文章没有机会发表。周慕瀛在质疑文章中提出的几个观点是不是全都正确?是不是生物学的信息理论和几何学的知识就非得全都吻合?周医生的质疑是否存在对张颖清学术观点本义的扭曲?他的质疑是不是存在僵化的机械类比?他的推理是不是就可以作为全盘打倒全息生物学的科学根据呢?如果他错了或者部分错了,你们也四处传播,是不是以讹传讹?恐怕各位“反伪”人士并没有深入研究一下。

这种张三遵循李四的现成结论,李四遵循王五的现成结论,王五遵循马六的现成结论而都不去好好动脑筋分析马六到底错没错的“反伪”办法靠得住吗?

7.重复验证“反伪”法。

这种“反伪”方法相对比较合理,但它有局限性,绝不能在任何学科、任何领域都生搬硬套。一般来说,在一部分自然科学领域比较适用重复验证的方法,而在人文社会科学、某些自然科学理论等领域则有很强的局限性。可重复验证的标准在一定条件下是对的,但并非判定科学真伪的绝对标准、通用标准、唯一标准。

科学猜想在当时大都是无法验证的。未被人类所认识的现象往往也无法重复。生物体出现的一些生理、心理现象,如直感、猜想、幻觉、梦境等也往往无法重复验证。

同时,是否得到验证并不是有无表达权利的依据,没有得到验证,不等于没有权利表达。如果所有的理论都需得到实验验证后才能提出来,科学还有办法进步吗?没有或者不能得到重复验证的理论就是“伪科学”吗?

可重复验证尽管有局限性,但是在一些确实可以重复验证的领域仍然属于比较合理的办法。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本来该重复验证的时候,“反伪”人士却又打退堂鼓了。四川中医陈建民绝食前后,一些“反伪”人士立刻一口咬定这是“闹剧”、“骗局”和“伪科学”,陈建民十分生气,他在绝食之初邀请“反伪”人士现场监督,“反伪”人士百般推托,不愿意去。陈建民绝食行为结束后,又写信给有关组织,希望权威机构鉴定,但是遭到回绝。如此简单的、不用花几个钱就可实现的“重复验证”都不愿意做,使人十分纳闷:到底谁是“伪科学”呢?

8.虚构命题“反伪”法。

虚拟一个命题,把一个极端化的、明显错误的观点按到别人身上,然后对这个虚构的命题进行批判。

9.强词夺理“反伪”法

   认定某个人的学说、理论、观点、行为属于“伪科学”,不容任何辩解和反驳。说你是“伪科学”你就是“伪科学”,不是“伪科学”也是“伪科学”,不允许你说不是“伪科学”;说我就是科学,我就是科学,不是科学也是科学,不允许你说不是科学。

10.已知套未知“反伪”法。

   用现成的规律、经验、常识、概念来衡量未知的事物,把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打为“伪科学”。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一个学科、一个领域的现有规律、经验、常识、概念来衡量同一个学科、同一个领域的关于未知事物的探索;另一方面,用一个学科、一个领域现有的规律、经验、常识、概念来衡量另一个学科、另一个领域的关于未知事物的探索。前者做法的实质,是用亚里士多德的认识来衡量伽利略的认识,用牛顿力学知识来判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和前边所说的“经验常识反伪法”比较类似。这实际上是假设,现有的科学知识都是正确的,与现有知识不一致的认识都是错误的。这个假设本身就不对。后者的实质,是用几何学的知识判断生物学的是非,这显然很容易出现机械类比的错误。

知识永远在不断发展,任何固步自封的不谦虚态度都是可笑的。1900年元旦,在英国皇家学会的新年庆祝会上,著名物理学家开尔文满怀自信地说:“物理学的大厦已经建成,未来的物理学家只做些修修补补的工作就可以了。”然而,他没有想到,没过了多久,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诞生却引起了物理学的革命。

人类虽然已经登上月球这样比较遥远的天体,发明了互联网这样丰富快捷的信息传播媒介,创造了比较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人类现有的知识仍然十分有限。面对艾滋病和癌症,面对人体自身,面对广阔的宇宙,面对微观世界,面对大自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未知的东西总是比已知的东西多,简单套用已有知识来衡量未知领域的探索,是靠不住的,其实际效果必定是压制创新的萌芽。

  11.媒体恶炒“反伪”法。

    “反伪”人士利用一些媒体的猎奇心理,习惯虚张声势制造舆论,形成对论辩对手的舆论压力。一些科技小报和个别官方网站的科技频道成了他们的炒作的大喇叭。幸好,现在有了互联网,人们可以比较自由地发表观点了,这种恶炒的办法越来越不灵了。

     其实,科学是最朴素的东西,也是最强大的东西,科学真理的传播并不需要虚张声势和媒体热炒。凡是热炒的东西,往往不是真货。这就像在商场和集市上,叫卖得最凶的人,他的手里往往是假货和劣货。



   四、论学术自由,“科学警察”的实质是“科学霸头”



本节提要:学术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是推动科学进步的真正动力;“科学警察”的实质是“科学霸头”;在极端专制主义的条件下,“科学警察”举不胜举;谁要是自封“科学警察”四处打压别人,我们就要警惕谁、批评谁、抨击谁、推倒谁;学术活动也需要管理,但治理学术不端应该有组织、有程序、有规范,避免随意性。



“反伪”人士认为,科学需要“科学警察”或“学术警察”,要依靠这些“警察”进行“反伪”活动抓出来“伪科学”,他们有权利、有资格做这样的“科学警察”。

对这个问题,应当辩证地看。首先要弄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科学的进步靠什么?

真理愈辩愈明。科学、真理和学术的进步是靠自由争鸣和平等讨论得来的。是“愈辩愈明”,而从来不是“愈打愈明”、“愈压愈明”。说白了,真理的发现不是靠“学术警察”抓出来、打出来的。所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伟大理念深入人心。

近代以来,进步的人类迈入了权利文化时代。权利文化的核心,是强调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高于一切。各个国家、各个版本的人权宣言,无不特别强调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科学研究自由的重要性。就是在儿童权利公约中,也强调少年儿童拥有言论和表达的权利。

学术自由,即科学研究自由,是指在一切认识领域自由表达观点和真实看法的权利,是科学研究领域里的言论自由,是科学研究中的民主。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爱因斯坦说:“学术自由,按照我的理解,是追求真理,发表、传播一个人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一个人不应对他认识到是正确的东西有任何隐瞒。显然,对学术自由的任何限制只能阻碍知识的传播,从而阻碍人们作出理性的判断,采取理性的行动。”“……思想和科学发现的自由交流对任何文化生活领域都是必不可少的,对科学的健康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自由和科学》中,爱因斯坦强调,“科学进步的先决条件是不受限制地交换一切结果和意见的可能性——在一切脑力劳动领域里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我所理解的自由是这样一种社会条件:一个人不因他发表了关于知识的一般和特殊问题的意见和主张而遭受危险或者严重的损害。”“为了使每个人都能表白他的观点而无不利的后果,在全体人民中,必须有一种宽容的精神。”

学术自由的先决条件是思想自由,没有思想自由就没有学术自由;学术自由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出版自由,没有出版自由,学术自由肯定是不存在的。学术自由的重要传承方式是教学自由,教育应努力培养儿童和青少年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创造素质。

尊重和保障公民学术和出版自由,是科学进步、文化昌盛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前进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但是,总是有一些人相信,依靠压制别人思想的办法便可实现维持科学的存在和对谬误的排除。例如,“反伪”人士曾经组织一批人马,在出版界评选所谓十大“伪科学代表作”,并试图要求政府部门侵害其他公民出版权利。这种唯我独尊的行为是十分有害的。

有的“反伪”人士认为,发表或出版被扣上“伪科学”帽子的学说、理论、文章,就会引起“科学倒退”或“思想混乱”。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它建立在两个不能成立的错误假设之上。第一,它假设自己是完全正确的,而别人是完全错误的;自己是聪明的,而别人是愚蠢的;自己是科学的,而别人是“伪科学”的。第二,它假设受众(读者、观众、网民等)面对知识和信息都是愚昧的、无知的、缺乏判别力的、脑子像一张白纸一样的。

这两个假设都是违背事实的。任何人都不会永远正确,永远正确的人是不存在的。因而总是把自己当成科学而别人就是谬误的想法是一种武断、狂妄和自以为是。同时,受众(读者、观众、网民等)也绝不是愚昧无知的,而是一个个有着相当判别力的、相当聪明的活生生的个体,尤其是那些处于互动和交流中的读者、观众、网民,他们更是具有非凡的判断能力,谎言和谬误很难逃脱他们的眼睛。因而,把自己吹嘘成科学的化身,认为给别人表达的自由就会传播谬误和“伪科学”的观点是经不起简单推敲的,付诸实践必然会形成学术霸权。

完全正确的人是不存在的,完全正确的理论和学说也是不存在的,正确和错误是相对的,它们常常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只不过错误所占分量的大小不同罢了,这在那些伟大的科学家和伟大的学说那里也没有例外。正因为错误和正确常常紧紧相随,有时会互相转化,而且常常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所以我们不惧怕“错误”的东西展现在我们面前,更不担心保障学术自由和出版自由会出现各种“错误”。真金不怕火炼,真理不怕辩驳。只要自由存在,正确与科学的力量总是高过错误的力量拥有主流地位。真理不会被谬误打倒。错误传播时,总是有真理伴随着与它制衡和斗争,在动态的、自由的交锋中,人们对真理获得了更加清晰的印象。如果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压制了学术自由和出版自由,那么,错误的东西就会在权力的纵容下失去了约束的力量而肆无忌惮,就算先前还正确或基本正确的东西也变得极端而趋向于错误。这种情形,已经被无数的历史事实反复证明。

学术争论的双方,在法律、权利和义务上是完全平等的,而不允许一方是“法官”,另一方是“被审判者”;不允许一方是“警察”,另一方是“平民”,也不允许一方是“裁判员”,而另一方是“运动员”。在学术争论中,如果有一方是处于“科学警察”、“科学法官”或“科学裁判”的地位,那么另一方必然是处于被管理、被审判、被裁决的地位。这样,一方就成为享有特权的压迫者,另一方成为没有特权的被压迫者,学术争鸣双方的地位就不再是平等的了。这种不平等的条件下不可能得出科学真知。

就像社会生活中的人一样,如果谁想当警察就当警察,谁都可以持枪捕人,非天下大乱不可。同样,在学术领域,如果谁都有权力充当“科学警察”,那么,学术界必然面临打砸抢的境地,科学研究也必定失序,科学创新必被扼杀,科学领域内的宽容精神就会丧失殆尽。

由此看来,所谓的“科学警察”,是学术自由的大敌,是滋生学术专制和学术霸权的温床。谁要是真成了“科学警察”,可以裁判一切科学的是非,那么,他必定会成为科学的霸头,成为阻碍科学创新和科学传播的棍子手。其性质,和欧洲中世纪的教廷,以及中国文革时代的“四人帮”没有任何两样。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看,“科学警察”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在专制主义的时代,“科学警察”举不胜举。不知有多少心怀科学理想,勇于追求真知的正直人类受到迫害,甚至献出了生命。

布鲁诺传播新的学说,被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上。马克思因为提出新的思想,先后被普鲁士、法国、比利时等国家的政府迫害和驱逐,在贫困中离开人世。20世纪30年代,以瓦维洛夫为代表的苏联基因遗传学派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但苏联农业科学院院长、科学霸头李森科在当权者的支持下,把基因遗传学打成了“伪科学”,瓦维洛夫学派的学者受到流放、监禁和迫害。在伦敦召开的有300多名科学家参加的世界遗传学大会推选瓦维洛夫为主席,但苏联政府不准他参加,大会就一直空着那把椅子以示抗议。瓦维洛夫这位享誉世界的遗传学家,最后在劳改营里被饿死,处于领先地位的苏联基因遗传学研究全军覆灭。

几十年前,“四人帮”不早就把自己当成了“科学警察”吗?他们说谁是“走资派”,谁就成了“走资派”;他们说谁的思想是“资产阶级思想”,谁的思想就成了“资产阶级思想”;他们说谁的小说是“资产阶级反动文艺”,谁的小说就成了“资产阶级反动文艺”;他们说谁是“资产阶级的科学家、歌唱家、作家、学者”,谁就成了“资产阶级的科学家、歌唱家、作家、学者”;他们裁判一切,打倒一切,无论自然科学领域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他们都敢“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留下了千古笑谈。

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说:不管以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科学警察”都是不允许存在的。谁要是自封“科学警察”四处打压别人,我们就要警惕谁、批评谁、抨击谁、推倒谁。

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绝不是依靠让人们迷信所谓现成的“科学结论”,而是体现在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追求真理的方式。抛弃平等论证,而用说教、强迫的方式要求持不同观念的人同意自己的“科学结论”,本身就和科学精神格格不入。学者顾准说:“之所以主张把民主放在科学前面,是唯有民主才能发展科学研究,才不致扼杀科学。”

关于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和少数人的观点。法治社会的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少数人的权利受到尊重,多数人不能压制、压迫少数人,一部分少数人也不能以多数人的名义压制另一部分少数人。评价一个社会民主不民主,评价一个领域民主不民主,少数人的权利是否受到尊重是一个重要指标。然而,“反伪”人士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在2005年11月10日人民网《贾西平、方舟子、司马南、赵南元谈学术规范》视频访谈节目中,方舟子先生说: “不管是记者也好、是科技官员也好、或者是大使馆科技参赞也好、甚至是普通的公众、普通的网友也好,大家都应该尊重科学界的主流,对科学界主流意见要抱一种尊重的态度,像刚才张颖清那件事,说邹承鲁院士说他的成果不成立,实际这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个院士的意见,实际是主流科学家的,是生物学界的意见,我想只要有生物学知识的,受过生物学方面训练的人,看了张颖清的说法后,都会觉得很可笑,都认为那是‘伪科学’。”

这段话存在两个严重问题。

第一个问题,科学领域内强调尊重主流意见并无意义。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和绝大多数领域,主流意见都容易得到尊重,众怒难犯嘛。相反,我们应强调的是既要尊重主流意见,更要特别注意尊重非主流意见。这有四个原因。首先,持非主流意见的人属于少数人,容易受到多数人挤压,权利更容易受到伤害;其次,非主流意见不一定是错的,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创新往往是从少数人甚至一个人开始的;再次,非主流意见即使不符合多数人的意见,并不等于没有权利表达;最后,非主流意见可能只是暂时的,当多数人意识到这种“非主流意见”的正确性,非主流意见就会演化为主流意见。像方先生这样片面地强调尊重主流意见,结果极容易导致不尊重非主流意见,最终形成对少数人权利和少数人价值的漠视和伤害。

第二个问题,全息生物学是不是生物学界、科学界公认的“伪科学”?

按照方先生的提法,“邹承鲁院士说张颖清的成果不成立,不仅仅是某个院士的意见,实际是生物学界的意见”。试问:在科学的领域,邹先生的认识真的能够全部代表其他生物学家、其他生物学研究者吗?他能代表得了别人吗?他有权利代表别人吗?别人准许他代表吗?生物学界都认为张颖清的学说是“伪科学”吗?是不是只要有生物学知识的,受过生物学训练的人都认为张颖清的理论“很可笑”,都认为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呢?

为了验证上述观点,笔者检索了有关全息生物学的有关信息,发现肯定和赞成全息生物学的学者大有人在,其中不乏权威生物学家。通过google和baidu等知名搜索引擎,检索到著名生物学家汪德耀先生的《全息胚学说与细胞学说有着相同重要的科学意义》,王瑞库的《草莓的全息生物学研究》,丁兴坤的《释全息生物学中的“全息”》,孙博文的《分形理论与全息论之比较》,张建军、丁晓亭所写《腧穴主治规律的全息解释》,樊红杰的《手诊医学与全息医学的渊源》,周振祥的《生物全息律在棉花生产中的应用》,王丹虹,丁泽英的《植物全息现象在园艺上的应用》等不少文献。

为进一步确认学者对全息生物学的态度,笔者又通过清华同方的中国报纸和期刊全文数据库搜索“全息生物”和“全息生物学”,发现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明确赞成并且研究全息生物学的文献举不胜举。如《 略论全息生物学的学科性质和生物观》,杨明震,《兰州学刊》1996年第3期;《全息生物学 生命科学的前沿学科和带头学科》,李友军,《河南科技大学学报(农学版) 》1988年第2期;《自然界的自相似性与分形》,李进保,《焦作工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控制论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评全息生物学的泛控论》,杨明震,《兰州学刊》1994年 第4期;《叶序现象的全息生物学解释》,叶祖德,《石河子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2年第1期;《林业中的全息现象及全息生物学在林业中应用展望》,蔡邦平,《世界林业研究》1997年 第4期;《试用经络学和全息生物医学理论分析掌骨侧腧穴的功用》,沈雪勇,《针灸临床杂志》1994年第5期;《万寿菊全息生物技术选种获成功》,宋波,《南方农村报》2005年2月26日第B02版;《生物全息律在中草药研究中的应用》,梅全喜,《广东药学》1995年第2期……。

分布在不同学术期刊的大量文献充分表明,并非受过生物学训练的人都认为全息生物学是“可笑的”“伪科学”,所谓生物学界都认为全息生物学是“伪科学”,所谓生物学界都赞成邹先生的意见的论调不过是以偏概全的信口开河罢了。

退一步说,即使生物学界的大部分人不赞成全息生物学,只有一少部分人赞成。难道这一少部分学者的权利就不应该受到保护吗?他们就没有发表文章的资格吗?他们的意见就应该被彻底消灭吗?他们都成了大逆不道的“伪科学骗子”吗?

笔者没有能力,也无意澄清全息生物学的是非,但是必须明确指出,“反伪”人士颠倒事实、打压不同意见的态度是极其令人遗憾的。这种借助娱乐传媒不入正题乱打枪的办法,虽然把学术界搞得乌烟瘴气,却仍然无法澄清科学是非。从这些言论中,我们感受到的不是科学精神和民主精神,而是咄咄逼人的霸气!

当然,保障学术自由,反对“科学警察”和学术霸头,并非不讲学术规范和学术管理。对于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炒作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也应该有所制约。同时,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一样,不是无限的,学术自由不能随意煽动宗教、信仰、民族、文化、阶级之间的仇恨,不能诋毁他人人格,对敏感问题要有理性的态度。学术也要讲学术道德。但是,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应该有组织、有程序、有规范地进行,不能谁都可以随意宣布别人属于“骗子”、“伪科学”,否则,要承担民事的甚至刑事的法律责任。为什么一些“反伪”人士从不敢承认自己有任何过错,惧怕并强烈排斥媒体对他们舆论监督,就是因为他们深知,一旦自己的行为被证明有错误,他们将立刻面临法律的制裁。他们做了不该由他们来做、他们也没有能力做好、做了也不得人心的事情。——那就是试图不适当地充当各个领域、各个学科的“科学警察”。

  

         五、童话式的“反伪”逻辑



内容提要:在中国上演着的“反伪”闹剧体现的逻辑,和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里的逻辑何其相似。



《皇帝的新衣》是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文章有两个骗子,他们不但骗了皇帝,骗了高官,还骗了全国的臣民,当大街上的臣民都在啧啧赞美皇帝衣服漂亮的时候,有一个小孩把却他们揭穿了。这个小孩的一声惊叫,彻底打破了骗子的逻辑和虚荣的皇帝、大臣和臣民。

这两个骗子说:我们发明了一件神奇漂亮的衣服,这种衣服有一个特点,就是可以鉴别一个人是愚蠢还是聪明。凡是愚蠢的人都看不到它,凡是聪明的人都能看到。

本来是子虚乌有的“漂亮新衣”,皇帝和官员当然都没看见,但他们担心别人说自己愚蠢,都在撒谎说:“这件衣服太漂亮了”。臣民也担心别人嘲笑自己愚蠢,当皇帝穿着这件“神奇的衣服”在大街上行走,他们纷纷称赞“这件衣服确实漂亮”!

而今,我们的好多人,受到了同样逻辑的愚弄。

我们的“反伪”人士自始至终制造这样一种逻辑:他们是权威的反“伪科学”专家,是科学的化身,凡是他们指定的“科学”都是“科学”;凡是他们指定的“伪科学”都是“伪科学”。凡是赞成他们的人都是支持科学的,都有科学精神,凡是反对他们的人都是反对科学,都没有科学精神,都是赞成和支持“伪科学”的。

所以,怪现象出现了:明明很多人对“反伪”人士的“万能”表示怀疑,但又不敢说出来,尤其是一些官员不敢说出来,怕落下“支持伪科学”的名声;媒体不敢批评“反伪”,怕落下“宣传伪科学”的名声。结果,绝大多数对“反伪”活动的质疑声、批判声、斥责声只好发在了互联网上。

这种童话式的、荒唐的、可笑的闹剧,至今还在中国大地上演,愚弄着我们的官员、部分媒体和公众。

世界各地,包括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有很多“反伪”人士所说的“伪科学”,人家那里的“伪科学”丝毫也不比我们中国大陆少,为什么“伪科学”的东西在那里可以不受干扰和压制地正常发表、出版呢?为什么居住在美国的“反伪”人士方舟子先生不去动员美国的政府部门消灭“宣传伪科学”的书籍和报刊,而偏偏跑到中国来“打假”呢?美国、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香港还有风水学校,为什么“反伪”人士不去那里呼吁人家的政府去禁绝呢?

事实上,在信仰自由和法治的国家里,在没有荒唐的“童话逻辑”的国家里,类似的“反伪”活动只能是蚍蜉撼树,难有波澜。“反伪”人士到底是如何钻中国法律法规的空子的?后述。



                              六、论中华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



本节提要:什么是中华文化,炎黄子孙对中华文化的热爱已形成文化信仰;中国近代落后并不是传统文化造成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让一部分中国人丧失了文化自尊;东西思维方式有很大不同,应互相借鉴,不能时时处处用西方思维方式来贬低东方思维方式;我们的一些人在对待祖先遗产的态度和做法远比不上外国人;对待文化遗产,不能简单地用“科学”还是“迷信”、用“是”与“非”来衡量其价值;繁荣文化和改造文化的最好办法是保护文化,而不是消灭文化。



1.什么是中华文化,炎黄子孙对中华文化的热爱,已形成文化信仰。

中华民族是一个聪明、勤奋、自强不息、酷爱自由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是东方文明的代表,她源于本土,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外来文化,形成了独特的风格。中华文化哺育了整个东亚地区。

中华文化至少应该包括中国语言文字、古典哲学、宗教、史学、古典文学、古典音乐、传统书画、剪纸、雕刻、服装等艺术、传统建筑科技与艺术、中医药学、养生学、易学、风水学、茶道、戏曲、武术、气功、杂技等等。

中华文化饱受磨难而不死,历经诋毁而不灭。战火动乱摧残不了她,外来文化淹没不了她,专制主义消灭不了她。古老的中华文化,随着我国国力和影响力日益增强,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又焕发了勃勃生机。

炎黄子孙对于中华文化的热爱,已经形成一种强烈的文化认同,一种文化信仰。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信仰她,我们要尊重不信仰的人。反过来,不认同中华文化的人也要尊重信仰中华文化的人,不论你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文化,我们承认中华文化有不足,例如在其伦理体系中有过于强调等级的倾向,导致了官本位观念的滋生。因此,我们积极开放,以宽广的胸怀虚心学习外国文化的长处。

中华文化的主流始终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

2.中国近代科技落后并不是传统文化造成的。东方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

从19世纪中叶开始,帝国主义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从此开始的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国遭受被欺凌、被瓜分的命运。中国人从盲目的文化自大一下子跌入了盲目的文化自卑中。

知识分子进行了痛苦的反思。一部分人认为,中国的落后就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引起的,对传统文化展开了前所未有的激烈批判。有的人甚至认为汉字也是引起中国落后的原因,提出废除汉字改用拉丁字母的主张。这在新文化运动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这一时期,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和传统文化的批判,促进了人们思想的解放,这是其积极意义;消极的方面,从此形成了一种动辄否定传统文化的不良风气,使一部分人丧失了文化自尊,跌入了民族虚无主义的泥坑,文革时达到走火入魔的境地。这种遗风,至今犹存。例如去年杨振宁先生提出《易经》阻碍了中国近代科学的发展,就是这种认识的延续。

科技落后和国力衰败的确和文化有一定的关系,传统的伦理道德和某些思想观念的确会束缚发展,但是,文化不是导致落后的主要因素,应主要从社会制度和社会变革的层面去分析。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多次科学中心的出现和新兴国家的崛起都伴随着相应的思想解放运动和社会变革。意大利“文艺复兴”和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以及18世纪法国、德国的启蒙运动,使人们摆脱了中世纪教权和君权的禁锢,获得了思想解放。人们科学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开始形成以实验、实证为基础的近代科学。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议会民主政治的确立,加速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刺激了对新技术的需求。以1769年瓦特发明蒸汽机为标志,开始了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浪潮。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它以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为先声,高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伟大旗帜,打破了极左主义长期套在人们心灵上的种种枷锁,把人们从深深的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叩开了中华民族复兴的大门。如果没有20多年生生不息的思想解放运动,就没有中华民族今天的光荣和地位。

历史表明:科学中心和新兴国家的崛起,从不会出现在文化专制时期。在对领袖人物搞个人崇拜的年代也不会有科学和文化的兴盛。

中国近代落后,归根结底是专制制度造成的。专制制度不能保障国民的思想、言论、出版、学术自由,国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无法正常发挥出来,长久地处于压抑状态,思想和科学文化难以活跃。同时,专制导致腐败,腐败导致虚弱和内乱,社会无法长期安定和持续发展。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应用易学、风水学作为“封建迷信”被打入冷宫,很多典籍成了“四旧”被焚毁,大量文物古迹被砸坏,很多传统文化作为“封建糟粕”被遗弃,孔子也受到辱骂,人们受传统文化和《易经》的影响基本没有了,都成了“新人”。按照把落后怪罪于传统文化的思路,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和科学技术一定会有飞速发展。但是,无情的事实已经做出了回答。

相反,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却表明: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不是矛盾的,而是可以互相促进的。例如韩国。韩国是一个成功步入现代化的国家,而它的历史传统和中国非常类似。韩国实现现代化,绝不是抛弃传统,铲除“封建文化”,与历史“彻底决裂”,“脱胎换骨”地与欧美“接轨”。事实是,大量被中国人鄙视的传统文化在韩国得到了原汁原味的保留,韩国的国旗就是被一些中国人认为是迷信的八卦符号。现代政治文明、现代科学和文化与古老的传统文化在韩国相得益彰,交相生辉。

韩国人意识到,传统的文化价值和道德规范,有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团结,有助于调动全体人民的力量,共创国家的文明和富强。在韩国,今天的社会共同道德,仍然是中国传统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道德体系。韩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优良,居民住宅很少有防盗门和防护栏。学界普遍认为,包括儒教传统在内传统伦理道德和传统文化在韩国社会进步中起到重要作用。

韩国人民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民族要自信地生存和前进,必须有自己的深厚底蕴,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尊重自己的祖先,尊重自己的传统。同时,传统文化和现代政治文明、现代科学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传统文化不但丰富了人们的思想,也可以为道德提高、文化兴盛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益的营养。同时,现代政治文明尊崇民主和法治,又能为传统文化的保存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发现:一个民族,不可能在彻底摧毁旧的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建设新的文化,摧毁旧的文化建设而成的“新文化”,就像河滩上的房子,必定是缺乏根基的短命文化,没有持久的生命力。

割裂民族传统的现代化是不可想象的现代化。就像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忘了自己从哪里来,忘了自己曾经走过的道路,他就没有自信,没有自己的精神归宿,就很难辨清自己未来到底应该走到哪里去。

3.东西思维方式确实有很大不同,不能时时处处用西方思维方式来贬低东方思维方式。中医、易学和风水学不是“伪科学”,妄自菲薄的态度不可取。在对待文化传统的态度上,一些中国人远比不上外国人。

东西方文化以及思维方式有很大不同。例如画画,西方油画注重写实,讲究光线和明暗;而中国画不重写实,强调意境和线条。西方人不理解东方的书法,认为拿毛笔涂抹几笔就是艺术品太不可思议,似乎很简单,殊不知几根小小的线条可能凝聚了书法家半辈子学养和功夫。但是这并不能表明西方的艺术就比东方的艺术高明。西方人吃饭喜欢用刀子、叉子,而我们中国人习惯用筷子。刀子、叉子是不锈钢做的,筷子是竹子做的,但不能说前者就比后者科学先进,因为筷子我们用起来非常方便,是与我们的生活适应的。

这种思维方式的不同,在科学研究的时候也会出现分歧。例如,一些“反伪”人士认为中医药是“伪科学”,就是机械地拿西医的标准来衡量中医。一些“反伪”人士认为中医治病是瞎蒙,主要靠心理暗示。这种说法不值一驳。如果心理暗示有这么神的功效,武大郎也不会被潘金莲毒死了。传统医药的功效是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被检验的。在我国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中医药合法地位的时候,拿不出科学证据和实验材料,随意定性中医药是“伪科学”是不负责任的。

应用易学、风水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被丑化了。一提到风水,很多人立刻想到“迷信”这个概念。这也是很偏颇的。笔者原来对易学、风水学也心存偏见,但近年来通过阅读有关典籍和材料,感到把应用易学、风水打进“迷信”、“伪科学”之列实在不够明智,主要原因是对这门传统学问缺乏了解。

的确,极少数人利用风水等骗钱,但这不等于风水就是“伪科学”,这和有人利用看病骗钱不等于医学就是“伪科学”一样。风水学讲究人与自然和环境的和谐,它的确包含了一定的迷信内容,但也包含了很多科学的内容,包含了很多建筑艺术的内容。我们不能因为它包含了一部分迷信的内容就认定风水学这个大的体系就是“伪科学”。笼统地说风水是“伪科学”或者笼统地说风水是科学都是不准确的。风水是一门讲究人与居住环境协调的、包含了一定科学道理的文化现象。

风水也是一种文化信仰。人民网、网易的调查表明,有大约60%还多的人认为风水不是迷信,只有30%多的人认为风水是迷信。这说明,老百姓有他们自己的判断和信仰。

在对待风水的态度上,外国人比我们中国人做得好得多。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当“风水”被国人不齿,欧美等国学者却对它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学者都相继对此作了专题研究,一些风水方面的专刊和书籍也在国外大行其道。

日本对风水学非常重视,中国的风水文化在1000多年前就传到了日本,许多专科大学的建筑学教授都在研究星相风水。日本现有110所大学开设风水课。新加坡人普遍相信风水,风水业务非常兴隆,风水专家的一个建议价值500元到5000元不等。德国兴起了生物住宅热,房屋采用土木结构。生物住宅对环境的选择十分讲究,选择标准就是中国古代的风水学。20世纪80年代末,宇宙气场养生学开始在美国流行。加利福尼亚的一项调查显示,相信风水的居民占大多数。美国有17所大学开设了易经、风水等课程。上世纪7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风水学博士学位,被韩国人尹宏基从美国取得。1990年开始,美国的风水学校如雨后春笋,在很多大城市如三藩市、纽约、芝加哥、波士顿和休士顿出现。现在,大部分的风水师是美国人,他们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在我国台湾和香港,风水学的研究机构和服务企业举不胜举。韩国政府还曾经邀请400名风水师为他们的迁都计划提供风水建议,为总统府选择合适地点。

有的“反伪”人士说,搞实用易学研究的人利用八卦和易经来预测地震纯属“伪科学”。这种观点也值得商榷。预测灾害和地震的确是实用易学重要研究内容。地震预测本来就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全世界有那么多的地震专家都没有好办法,大地震一来,地震专家和地震局的官员也可能被砸到瓦砾中。我们国家每年也花不少钱投入到地震灾害研究中,但效果如何呢?至今还是束手无策。所以报纸发出疑问:面对地震,为什么众多地震专家的声音还不如一只猫。地震的头一天,猫还知道爬到树上不下来呢!人家搞易学研究的人,不要国家的钱来钻研,你不支持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不懂装懂地指责人家是“伪科学”要打倒呢。当然,地震信息管理有法规,个人不能随意发布地震信息,有了成果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提建议是公民的权利。政府部门和媒体要尊重人家。不要一听说人家是用八卦预测出来的,就大喝一声:“荒谬啊,你们用八卦可以测出来,还要我们干什么!”这种态度不行。地震预测大家都没有好办法嘛,你也预测不出来啊!人家愿意研究,不是坏事,尽管思路不同。

在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把渊源于中国大陆的风水和易学认定为“迷信”来打击。

易学、风水文化是属于世界的,很多国家的人民利用它来为自己的生活服务。说白了,易学、风水文化是我们的祖先创造的、至今还有很多应用价值的宝贵文化遗产,可以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服务,完全没有必要视为异端。

而我们国内一些所谓的门外汉专家,至今还津津有味地在写文章辱骂风水,引导人们仇视它。

有个学者认为,风水先生都应该按照传播迷信的罪行抓起来。这位学者写道:“各位风水师在定价之前,还需好好看看自家祖坟,充分估计触犯刑律的风险,好自为之。……因为看风水属于刑事犯罪,办风水师培训班应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中的‘教唆他人犯罪’。” 还有人给有关部门写信要求风水不应该商业化,殊不知风水商业化在国内早已成为普遍事实;还有的人认为应该把网上那些算命的、看风水的“迷信网站”都取缔了,殊不知算命现象属于文化信仰,客观上有利于消解人的浮躁心理,同时也是娱乐方式,一般而言是无害的,并无消灭必要。以上种种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些极端化的、缺乏人性味的、鼓吹文化仇视的认识付诸实践是非常有害的。建议这些老先生到国外转一圈,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再想想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小肚鸡肠是否有愧先祖。

笔者认为,在对待风水、实用易学、命相等吉祥文化产业(或曰文化信仰产业),采取“迷信定性、严厉打击、彻底剿灭”的办法是简单粗暴的,实践证明也是根本行不通的,其后果是破坏文化信仰、侵犯文化权利、毁灭文化遗产。比较好的办法,是与时俱进,借鉴发达国家和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以务实的态度,按照“尊重包容、法治保障、兴利除弊、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行业规范,将风水业、命相业纳入政府管理。这样,既保障了文化信仰,又保障了文化权利,还保存了文化遗产,并可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我们中国的东西,其他各个国家的人都能保护好、管理好,我们中国人就管不好?哪有这回事儿!认为外国人民可以享用中国的文化而中国人民必须当成迷信的认识是一种民族虚无主义的错误态度,必须严厉予以批驳。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这需要一个充分探讨、凝聚共识过程。但在目前,不宜让那些高喊迷信、鼓吹文化毁灭和文化仇视的文章在主流媒体唱独角戏,应重视平等讨论的作用。

4.对待文化遗产,不能简单地用“科学”与“迷信”、用“是”与“非”来衡量其价值。繁荣文化和改造文化的最好办法是保护文化,而不是消灭文化。消灭和打击的办法既不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理念,也不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任何鼓吹文化仇视、鼓吹消灭文化的论调都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批驳。

人类的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各个时期的活动痕迹和劳动创造,每一份遗产,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考古价值、研究价值。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毁灭了以后就再也无法恢复。因此,前人留下的文物、文化、典籍无论其以什么样的形态出现,都要精心呵护,给予充分的尊重和包容。能够传承的,一定想办法传承下来,绝不能当败家子。

我国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厚的文化遗产,既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这是别的很多国家所羡慕的。不论哪一种文化遗产,我们都要倍加珍惜。近代以来,战火、动乱已经毁灭了很多,好多东西被帝国主义掠走了,好多东西毁在愚蒙、动乱之徒手中。

对待文化遗产,不能简单地用“科学”还是“迷信”、用“是”与“非”来衡量其价值。如果是用科学不科学、是与非的粗浅标准到处乱套,社会生活和人类文化中还有几样东西不是“迷信”和“伪科学”?

世界上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致力于本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些国家的做法很值得借鉴。

韩国人非常看重文化的价值和尊严,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不遗余力。在汉城街头,经常可以看到城市的黄金地段傲然矗立着一座古老城门或一间古庙。韩国人对传统节日的热情让许多去过韩国的中国人感到非常惊讶。2005年11月,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古代的书院,本土已荡然无存,而韩国至今还保存着281所乡校和84所书院,他们在这里设立“忠孝教育馆”,开展有关儒学的学术活动。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他们非常珍视自己的文化遗产,看到前人的东西,往往总是不遗余力加以保护。2005年12月7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法令,批准拨款1500万美元用于保护加利福尼亚州天使岛移民站。天使岛移民站是华人被拘禁的地方。美国曾经推行排华法案,从1910-1940年,数千名华人在这里被囚禁过,不少人死亡,留下了一页悲惨历史。1970年,有人无意中发现了拘禁所木屋内墙上有当年的囚禁者留下的诗词,天使岛保护方案后被提上日程。1998年5月16日,美国政府正式将天使岛移民站列为“国家级历史古迹”。对美国政府而言,天使岛是很不光彩的,木屋内的诗篇也都是对苦难生活的描写和对美国政府的控诉,是美国种族歧视的见证,但是人家美国人没有毁灭它,而是精心把它保护起来了。

尊重多元文化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对待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和外来的文化现象,全体公民都应该有一种容纳的胸怀。要多建设,少破坏;多保护,少打击;多尊重,少仇视。一座楼,盖起来需要花费设计师和建筑工人的很多劳动,但如搞破坏几包炸药就可以毁掉;一本典籍,艰难穿过历史的隧道好不容易保存下来,但是一把火就会毁灭它。建设是艰辛的,而破坏则是容易的;建设是光荣的,破坏则是耻辱的。

事实上,一部分中国人对传统的无知、蔑视和毁弃,已造成很多恶果,产生了诸如社会道德伦理价值严重混乱等问题。在我们建设现代的进程中,如何从传统中汲取营养,重建优良的道德秩序,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现实课题。

我们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应该是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立足于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能够广泛吸纳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文化。

对于今天的知识分子而言,应该认识到保存传统的重大意义。知识分子应该带头做文化保护的使者,而不是充当文化的毁灭者,或者毁灭文化的鼓吹者。在文化遗产保存上,一定要彻底抛弃以暴力和武断为特征的“红卫兵”思维。

繁荣文化和改造文化的最好办法是保护文化,而不是消灭文化。消灭和打击的办法既不符合现代民主法治和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的理念,不符合我们的民族利益,也无法向后人交代。任何打着反对“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的旗号鼓吹文化仇视、诋毁民族文化传统、鼓吹消灭文化的论调都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批驳。

有的“反伪”人士说:“保护文化我不反对,但是这些风水学、易学的书打着科学的旗号,我因此主张消灭。”这不对。首先是风水学、易学不是没有科学的成分,是不是科学下结论为时尚早,完全打为“伪科学”有失偏颇。从法治的角度看,即使学者根据自己的思考论证它是科学也是完全正当的公民权利,没什么不可,不值得大惊小怪!科学不是你们家里的一只哈巴狗,你想怎么打扮它就怎么打扮它;科学也不是你们家里的垃圾桶,只允许你自己往里头塞东西;科学不是你们的专利,你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别人也有科学研究的自由和权利呀!易学的书籍、风水的书籍从八十年代就开始大量出版,每年发行不知有几千万、几亿册,天下大乱了吗?人们都钻到迷信里爬不出来了吗?事实已经做出回答!不要再拿着“封建迷信”的帽子蛊惑人心了!



七、论宗教自由,宗教的作用,宗教和科学的关系,批判他人宗教信仰极不明智



宗教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但又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宗教自由也称信仰自由,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指坚持和尊奉任何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包括用语言或礼拜仪式表达宗教信仰的自由。

宗教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宗教倡导的宽容、慈善、诚信、尊重生命等观念对于社会道德改善和提高,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宗教的负面作用体现在,过度的信仰导致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的产生也会有害于社会。同时,当一种宗教与国家权力结合在一起强迫人民信仰,就变成了政教合一,政教合一是不利于社会进步的。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民族之间、宗教之间的团结与和睦,世界各国政府都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反对诋毁、丑化、攻击他人宗教信仰的行为。

2004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而个别“反伪”人士竟然毫无顾忌地批判宗教。“反伪”人士方舟子先生说“人民同样有批判宗教信仰和批判迷信的自由,……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是以批判的自由为先决条件的。”方舟子先生写了大量批判基督教的文章,读者可以在网上搜索。

这种对待宗教的轻佻态度,源于对科学和宗教关系的无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

与人类精神生活关系密切的三大范畴是科学、艺术、宗教。他们的功用是不同的。科学追求真,强调客观与主观的一致;艺术追求美,强调作品给人带来的愉悦程度;而宗教则追求善,强调积善、自律、慈善等价值。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

只强调科学的作用,而忽略宗教的价值,人就没有精神归宿。片面强调科学而贬低宗教,并不会带来社会和谐,相反却有可能引起社会道德退化。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科学是求真的,但科学本身没有价值倾向,不能成为一种信仰。例如,原子弹制造技术是科学,但怎么样使用却是信仰问题。一般而言,科学家信仰什么,和他能否在科学上取得成就并没有必然联系。宗教只有和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强迫人们信仰,或者宗教走向极端化的时候才会阻碍科学进步。正常的、自由的宗教信仰,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基本是正面的,不会阻碍科学进步。人类的历史表明:宗教和科学完全可以和谐统一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  

在中世纪,基督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欧洲社会的进步,但随着人类对宗教认识的深化,现在基督教已经回归到正常的位置。而方先生不能全面辩证地看待基督教,把圣经中的经文拿出来批判,是很不合时宜的。如果大家都像方先生这样口无遮拦地批判他人宗教信仰,很容易引起宗教冲突。你有言论自由,但你不能滥用权利呀。



          八、“伪科学”只是一个粗糙、简单的符号,滥用害人



世界上的颜色是五彩缤纷的。谁如果把这些颜色简单地分为“白色”和“黑色”,人们一定认为他是严重的色盲,或者是疯子。人类的知识也是五彩缤纷的,谁如果把它们简单的分为科学和“伪科学”,同样是一种错误。但是,有人总是试图这样来简单地区分人类的知识。

本来,科学哲学界至今还没有就“科学”一词的概念做出完全一致的理解,没有一个公认的准确概念,在科学前边加上一个“伪”,就使得“伪科学”这个词语的含义更加扑朔迷离,难以界定。“伪科学”和“走资派”等词语一样,是一个极其宽泛、极其粗糙、极不精确的概念。而且,我们翻开汉语词典,发现凡是带“伪”字的词语,往往都带有恶劣、卑劣、虚伪的含义,都是贬义很重的语言,如“伪军”、“伪满洲国”、“伪证”等等。

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一种学说、任何一种理论可以用“伪科学”来概括,给某种理论扣上“伪科学”的帽子,就等于完全地、绝对化地否定了这种理论。这实际上就把这种理论中科学的、正确的、有道理、有创新、有价值的部分也给否定了。同时,认定某一本书、某篇文章、某种理论或学说为“伪科学”,往往也暗示作者是个骗子、造假者。对“伪科学”一词的滥用,会直接导致对无辜学者的伤害,导致创新的萌芽遭到扼杀,导致文化遗产遭到无端责难。

因此,无论在自然科学还是在社会科学的领域,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政府文件中,都应当十分谨慎地使用“伪科学”的称谓。

同时,科学虽然有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科学不是万能的,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的健全发展不但需要科学和科学技术,也需要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宗教的各个方面的发展。

迷信“科学”的作用,只不过是把神像换成了“科学”这个符号。跪在神像面前和跪在“科学”面前,都是迷信,本质没有任何两样。一切迷信都是不对的,迷信科学也是不对的,也需要反对。

创新和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任何创新都是新生事物。新生事物就像一个婴儿,在他最初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除了令人欢喜的啼哭,还有血迹和污秽。人们应该像呵护婴儿那样对待新生事物。对于创新的人,应有一种理性和宽容,哪怕他的认识并不完善,甚至还存在缺陷和错误。

因此,从事科学活动,仅有“科学”精神、仅仅相信“科学”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民主精神、平等精神、谦虚精神、法治精神和包容精神。



九、“反伪”闹剧在我国频频上演的体制原因



本节提要:世界各国的所谓“伪科学”一点都不比我们少,独有中国频频上演“反伪”闹剧,并非偶然,是不完善的法规的必然产物。



如前分析,被“反伪 ”人士认定为“伪科学”、“迷信”的事物,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点儿也不比我们少,但是独有我国的媒体频频上演“反伪”闹剧,这跟我国有关法律和规章不健全、欠合理,公民权利保护有待加强有关系。

第一,公民文化权利保护有待于加强。 宪法虽然规定了公民有科学研究的自由,但对这一权利的保护力度尚有待于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力度都还需要加强。

第二,跟有关部门文化管理的某些规章有漏洞密切相关。有些规定不科学、不准确、缺乏可操作性,易生歧义和错误。在对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的要求中,很多规章都强调不准宣传“伪科学”和“迷信”。但是,具体怎么认定“伪科学”,却没有明确而令人信服的解释和可操作办法,由于涉及复杂的专业问题,立法者事实上也不可能制定出通用的、万能的标准。由于媒体从业人员无力去解决如此麻烦的问题,一些媒体为了省事和保险,就采用了“反伪”人士的标准。显然,这种标准是极不可靠的。同时,默认或采用“反伪”人士的认定标准,就等于默认了“反伪”人士是类似于宣传、文化出版、广电部门的准政府机构。如果在官方媒介如人民网、央视发生“反伪”人士对他人对独家批判的情形,就会让公众和其他的媒体误认为“反伪”人士是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授权来进行的。这样,明明是“反伪”人士打压他人,给很多人的感觉却是媒体或政府部门打压他人。这种后果跟规章欠合理有密切关系。

“伪科学”这个概念用在法律法规中本身就有问题,而“迷信”涉及到信仰,比“伪科学”更加复杂,更难以准确划分。严格说来,迷信无处不在。凡是过分夸大或缩小事物的性状,凡是盲目相信或者盲目不相信某种事物的作用均可被认为是迷信。例如,青霉素可以消炎,这不是迷信;但若认为青霉素可以治百病,就是迷信了。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迷信存在,只不过迷信的深浅程度不同而已。从权利的角度看,迷信作为个人的思想活动,你想改变他,只能采取说服教化提高其素质和认识的办法,法律很难直接去干预。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迷信都是无害的、可以容忍的。

从立法实践看,笔者阅读国外的宪法文本,没有看到不允许 “迷信”的语言。笔者认为,立法应当严格区分邪教和迷信,我们反对邪教,但不能随意用法律干预“迷信”。一般来说邪教必须同时具备如下特征:一是有组织;二是教主崇拜,把活着的人当成神来崇拜;三是思想控制;四是具有客观的危害行为,如鼓吹暴力、有组织地对抗政府等等。而“迷信”则无处不在。切不可把邪教和“迷信”等同起来,否则必定会伤害无辜,扩大打击面。

由于“伪科学”和“迷信”的内涵和界定不明晰,实践中很难操作,结果让“反伪”人士钻了空子。换一句话说,如果没有机制上的问题,“反伪“人士不可能成气候,因为“反伪”人士和其他人士本来就是平等探讨的关系,双方都有言论自由,而绝不是认定与被认定的关系。但是,当媒体或者有关部门单独为“反伪”人士提供批判他人的舞台的时候,“反伪”人士就会摇身一变成了高高在上的裁判者。当人们莫名其妙地感叹“反伪”人士和一些媒体为何如此肆无忌惮的时候,殊不知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宣传法规的漏洞。学术霸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

因此,笔者建议,以后再制定、修改规章时不能再片面强调“不准宣传‘伪科学’和‘迷信’”这种说法了,而应强调尊重多元文化和他人文化权利,强调平等探讨的作用。

真正的科学是平等探讨、认真实践发现的,不是“反”出来的、不是“压”出来的,也不是“打”出来的。



十、 化解“反伪”闹剧的十二条建议



既然“反伪”活动出了这么多的问题,就要想办法解决。笔者提几条不成熟的建议,仅供有关部门参考。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凡是引导人们趋向于团结、进步、和谐、宽容、尊重、平等、慈善、民主、理性、人本、互助、解放、文明、自由的,都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凡是引导人们趋向于分裂、专横、压制、压迫、诋毁、仇视、极端、野蛮、武断、禁锢、侵权的,都是错误的舆论导向。

2.“反伪”人士仍可继续“反伪”,他们的权利同样应当受到尊重。但应切实加强对“反伪”活动的舆论监督和管理,严防以反对“伪科学”为名,行打压他人意见、诋毁民族文化传统、阻碍科学创新之实。任何人都有批评他人之自由,但无权到处充当学霸,无权损害他人名誉。  

3.在主流网络新闻媒体开展若干次关于“伪科学”问题的讨论,允许不同观点发表。  

4.治理学术不端应该有程序、有组织、有规范地进行,反对个人随意给他人的学术研究随意定性为“伪科学”。个人发现他人有学术不端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调查清楚后再处理。  

5.科学和学术问题争论应主要通过学术期刊来进行。官方网站、电视台涉及有激烈争议的问题的访谈节目,尽量不要只邀请一方观点的人参与,避免一言堂。山东齐鲁电视台的“齐鲁开讲”节目总是邀请持不同观点的人士自由交锋,这种民主作风值得其他媒体学习。  

6.适时完善、调整宣传规章,科学制定宣传法规。告知媒体应慎用“伪科学”这个词语,就像慎用“走资派”、“资产阶级思想”之类的语言一样。乱扣“伪科学”帽子应视为学术不端行为。把“不得宣传伪科学”修改为“要尊重多元文化和公民文化权利,重视平等探讨在发现科学真知中的作用。” 科技报道应谨慎使用“伪科学”、“科技大骗局”、“迷信”等词语,反对给他人乱扣帽子的不良学风。

7.起草制定正式法律、文件、规章最好不用“伪科学”、“迷信”、“封建迷信”这种含混不清、难以界定和操作、稍不注意就容易伤害他人信仰的不规范词语。   

8.具有舆论导向性质的媒体,对“反伪”活动争议的处理应慎重。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不要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而看不到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不要只听一种声音,而听不到另外一种声音。应特别注意遵守宪法,尊重不同观点的交流,倡导平等探讨、积极向上的学风,积极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9.严格遵循宪法,切实保障公民出版权利。被“反伪”人士认定的“伪科学”理论、书籍,和对各类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成果,只要没有大的问题,不应随意压制。

10.加强民族文化传统教育,树立民族文化自尊,倡导珍视文化遗产的良好风尚,反对民族文化虚无主义和各种丑化、仇视民族文化的言行。主流媒体(含网络媒体)应起带头作用。

11.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同时,认真研究、借鉴先进国家是如何保护文化遗产的,尽快制定、颁布《文化遗产保护法》,为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12.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对涉及批评他人宗教信仰的文章严格把关。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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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锦涛《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人民日报》2006.1.10

3.《中国风水墙内开花墙外香》,东北新闻网 2005.4.1  

4.《风水文化在国外》,《青年参考》,2005.3.1.

5.《科学与伪科学谁说了算》,瞭望东方周刊2005.5.24

6.王选《我与方正》,《学术报告厅:科学之美》,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

7.何祚庥、司马南作客网易(聊天文字实录),网易2005.11.04

8.《中国科技界悲剧——山东生物专家张颖清含冤早逝》,新华社2005.1.26

9.赵南元《风水仅仅是迷信吗?》,人民网2005.11.17

10.赵若舟《驳方舟子〈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证〉》

http://www.yecao.net/Html/2005112011564-1.Html

11.拙作《慎重对待打击“网络迷信”》,围城杂文网,2004.8.28 

http://www.zawen.net/html/sspl/2004828213253.htm

12.拙作《“中国科协声明”太鲁莽》,围城杂文网 2004.6.2

http://www.liqiyong.com

13.《 贾西平、方舟子、司马南、赵南元谈学术规范》,人民网2005.11.10

14. 张宏杰《中国人比韩国人少什么》,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2004年版

15.林成滔《科学简史》,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4年版

16.徐天新等《世界通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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