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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理工大学下:创业教师职称评审和校内老师享受同等待遇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6-8 10:24
标题: 南京理工大学下:创业教师职称评审和校内老师享受同等待遇

      南京理工大学下发了《南京理工大学鼓励师生依托产学研基地创新创业的暂行规定》,规定老师在产学研基地的创业经历,可作为校内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依据;创业教师在产学研基地申报科研项目和经费、科研成果专利申报等,和校内老师享受“同等待遇”。据悉,这在南京高校中还是首家。

    就是要让创业教授“名利双收”

    该校新规中还有一个让创业教师感到很“合算”的规定是,师生员工依托产学研基地进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创办公司,可以学院(系)或其科技人员的技术成果(专利、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等)作价入股或增资扩股,并且课题组成员可直接持股,占比比例最高可达70%。科技创业创新人员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办公司,学校(含学院、系)所获股份和学校股份分红所得,可视为其当年或次年进校科研经费,作为其业绩考核。

    “今后教师创办公司,还可拿承接的企事业单位产学研项目横向科研经费结余入股,最高比例达70%。”该校产学研基地管理办公室主任戚涌说,这将大大激发教师和地方、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积极性。而过去这种横向科研经费结余教师是不能随便提用的。

    这份新规中规定:师生员工任职或挂职产学研基地从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或组织管理,学校认可其工作经历,作为校内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依据;以产学研基地和学校联合署名发表论文、论著,申报的专利,获得的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学校承认其工作量,在年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校内同等对待;可依托产学研基地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人才计划项目,承担各类横向合作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并与学校申报同等认可;依托产学研基地申报获批的纵向科技项目以及签订的横向科技项目,可进入学校的项目经费,纳入学校对教师所在学院和个人的工作量考核;产学研基地及孵化的学科型公司中聘任的校外优秀科技人员,可选聘为学校兼职研究生导师。

    年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定都和教师创业经历挂钩

    技术成果、课题结余经费都可入股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市委主要领导到南理工宣讲,讲了两个“鼓励放活、多予少取”的故事,一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2%,该校教师以校内职务发明成果转化创办公司,学校只拿公司2%的股份,收获的却远不止2%;二是斯坦福大学教师创办公司,学校允许其“留职停薪”2年专心打理公司事务,教师创业成功后积极反哺母校。此后学校方面围绕如何“鼓励放活、多予少取”进行了深入调研。宣讲会结束后没多久,学校就在集思广益基础上,出台了这一新政。

    “我们出台这个政策就是要让大胆走出校门创业的教师们‘名利双收’。”戚涌说,要调动教师创业积极性,就必须大力度改革现有职称评价体系等,教师创办公司的纳税额、对学校产学研合作的贡献等,都可视为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依据,和校内老师的课时、论文、科研成果等一样。(韦铭 葛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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