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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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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21: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咄咄怪事”
  对“十四五”时期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坚持总书记、党中央确定的正确政治方向至关重要。这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生命线。而应对当前越来越复杂尖锐的国际形势,保障国家安全,实现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奔向“多数人的现代化”(含“共同富裕”)等,更是给这种重要性注入了新的重 要内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1]这为“十四五”时期国有经济研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有关方面应按照《建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经济研究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以高水平的学术、政策性研究成果,促进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增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 2020年11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在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并举办首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希望大力推动国有经济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国社科院院长、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等出席峰会,并发表讲话。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特别要求,智库“要高举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则代表智库学术委员会发布了“2020-2021年度首批十项重点课题”。[3]

  该智库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黄群慧任管委会主任、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这里出现的一个问题是:直接证据显示,十九大以来,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这位管委会主任,是歪曲、反对和否定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的“知名学者”之一。即使在当日峰会上,他也以非专业、狭隘定义所谓国有企业“大而不强”,[4]——意即 “国有企业‘做大’的目标已经很好地实现”,[5]不再重要,可像禅宗说的那样“放下”了,——直接“怼”了中国社科院院长、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等发言中关于总书记“多次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内容,包括党中央“十四五”《建议》有关决定等。

  “事出反常必有妖”。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建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社科院认真查一查,切实解决这种问题。别误事。能“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更好。  

二、 直接证据:“历史照亮现实”
  黄群慧早就妄言,称总书记、党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系列重要指示,在19大上已“改”了,且“意义深远”。这在继起数年时间的少数高、中级党员干部搞的否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歪风中,起到了带头作用。[6]继而,他在2020年发表的“十四五”政策性研究报告中,又以“国有企业‘做大’的目标已经很好地实现”、国有资本也已做大,“十四五”时期应该“不重‘量’”的荒谬理由,歪曲、否定2013年-2020年间总书记、党中央一再要求在全球竞争和国内经济发展中全面、动态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的系列重要指示,并与党中央“十四五”《建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针锋相对。即使在国有经济研究智库举办的首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上,他也在宣传这种错误观点,出场就在削弱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公信力。

  具体评析如下:

(一)他妄言我党已在十九大放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决策,且可能是“0号病人”。
  2017年12月2日,他在“北京混合所有制改革论坛”上称,“从国企改革的目标看,…… 以前我们总是提国企改革是围绕国有企业本身做大做强做优推进的,这次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从‘国有企业’改为‘国有资本’,意义深远。因为国有资本的载体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放到其他各种形式的载体里,包括混合所有制里。这也意味着国企本身的发展除了我们说的自身做大做强做优,还包括给整个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7]

  但是,他却拿不出总书记、党中央说曾修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决策的任何一点证据,并被19大后,总书记、党中央,及中央部委(尤其是国务院国资委)等一再强调“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事实打脸。其中,国务院国资委前后两位主任肖亚庆、郝鹏同志的相关信息还特别多。地方政府的有关信息也引人注目。[8]

  另外,从今天掌握的公开报道时间线看,后来某财办副主任杨伟民诸人妄言“这次十九大提出来,不要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等,[9]还都在他之后,是效法者。【推荐阅读乌有之乡《夏小林:谁反对总书记、党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2020年11月25日修订版[10]】从影响大小看,这些后来者的优胜处是在经济学界、媒体上的影响比他大,确实火了一把。但无论怎样,如再没有新的证据出现,那么,在这方面黄群慧就真是“始作俑者”,或今天说的那种“0号病人”了。

(二)他妄言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做大”目标分别已“很好地实现”“较好地实现”(利用不专业的狭隘比较方法和少数指标等),对2013年至2020年间总书记、党中央不断要求全面、动态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系列重要指示进行抵制、否定。
  在2020年4月第3期《经济学动态》上,他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负责人亲自“研究撰写而成”的《 “十四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及优化政策研究》(以下简称《政策研究》)认为:

  1、“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被作为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发展的目标,从资产情况看,国有企业‘做大’的目标已经很好地实现。但是,国有在企业在‘做强’和‘做优’目标方面还有较大距离。”“单个企业国有资本规模也在不断扩张,总体上国有企业平均资本规模远远高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平均资本规模。” [11]

  2、“国有资本总量也……较好地实现了‘做大’目标,但国有资本呈现‘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基本格局。” [12]

  3、因此,“‘十四五’时期国企国资改革的目标,应该重‘质’轻‘量’,不再过于看重国有资本占整个国民经济的具体比例高低的‘数量目标’,而应更加看重优化国有资本分布、促进国有资本更好地实现其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的‘质量目标’,着重解决国有资本‘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问题。”“十四五”时期应该围绕这种问题具体推进若干改革。[13]

  他这种基本判断和政策性建议,与2020年4月10日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讲话时,再次强调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及中共中央“十四五”《建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差距何止是十万八千里。难道总书记、党中央在这里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重大决策,需要经受他的“外科手术”切割,即把“做大”拿下?

  问题出在哪里?除了政治意识、价值偏好等,标准和方法也很重要。这里简单讨论后者。

  总书记、党中央历来的有关指示都非常清楚地显示,“做大国有企业”和“做强做优”的含义广泛且丰富,具有多元性、整体性,且“做强做优做大”三者是相互制约和促进的。这意味着,如果缺乏全球视野,仅以在国内“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规模稳步提高,总体上国有资本总量上也扩张明显”,及其内含的狭隘标准为由 ,就认为“较好地实现了 ‘做大’目标”,[14]那就是“以管窥天,以蠡测海”了,方法就不对。如果以此为逻辑支点,进一步去主张“轻”视“做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目标,切割“做强做优做大”的统一关系,引导其从政策日程中逐步淡出,那就更错误了。但黄群慧却恰恰是在鼓励、诱导有关方面这样做的。实际上,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规模、国有资本总量上的增长,并不能够单独地论定,或囊括“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全部内容。

  再者,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政策研究》中并没有就全国企业资产、资本总量等的所有制结构进行比较分析。例如,面对概念模糊的“民营经济56789”+外商投资经济而言,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是否“较好地实现了 ‘做大’目标”,他就回避了。没有比较,可以鉴别?

  2016年10月,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15]

  2020年4月总书记说,“在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国有企业冲在前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促进产业循环中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16]

  这里,在国内外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发挥六种“重要力量”怎么样,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用怎么样,是否很好适应了党和国家的要求,满足了人民的需要,是否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出明显作用等,在逻辑上都是衡量国有企业是否“做大”和“做强做优”的标准。这类在治国理政层面存在的标准是多维度的,包括“与时俱进”。其中,既有政治标准、“经济内循环”标准,也包含了在全球性竞争中衡量国有企业是否做到强、优、大的“经济外循环”标准。自然也要应用企业总资产规模、企业户均资产规模等纯经济指标作为分析工具之一。这里的方法是重视综合分析、统筹兼顾和动态演进的辩证法。不是么?至于其他更多的有关内容,大家可以再深入讨论,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这里只是“抛砖引玉”。简言之,总书记、党中央什么时候说过“做大国有企业”,仅是以国有企业资产、资本总量和户均资产规模增长为狭隘目标,且还是仅就国内市场而言?

  学术研究可以单独就国内市场不同类型企业资产、资本总量和户均资产规模增长进行比较分析,各抒己见。但是,上升到公共政策层面,有关研究和建议就需要统筹兼顾各种相关因素,综合平衡,力求全面后再提建议了。另外,如果是商榷,你也得弄明白别人,特别是中央文件说的意思。威尼斯商人只盯着对手身上的“一磅肉”,不顾其他相关因素,且不听劝的顽固作法,是非常失败的。

  就此,这里也先从纯经济角度给出一点简单评论:面对全球化,特别是欧美政府和跨国公司联手行动为代表的全球性激烈竞争,包括层出不穷的政治打压等,面对多年来我国市场集中度普遍低下,面对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里国有经济份额已大幅萎缩,面对财富、收入两极分化严重等,一个“学者”并没有就全国企业资产、资本总量等的所有制结构进行比较分析,主要盯着国有资产、资本有所增长,盯着集中在重工业的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资产、资本总量和户均资产规模有所增长等,及并不丰裕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就嚷嚷,“你们太大了,不能再做大了,注重做强做优就可以了”,并对党中央重要决策评头品足,指手划脚,这是什么专业水平和价值诉求?再者,这位“学者”似乎还忘记了,自己主张“保留”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做强做优”选项,其重要逻辑后果之一,不就是推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继续“做大”么?他是自相矛盾。国务院国资委一副主任早就说过,国资委是“按照中央要求的做强做优做大三者相统一的原则” [17]来办事的,三者不可切割。

  黄群慧作为中国社科院的局级党员干部,可以不遵守政治规矩和纪律?真要提不同意见,党章完全允许,社科院也有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不同意见的通畅渠道。至于像这样拿错误当正确,拿不专业当专业,踌躇满志,到处宣传吗?

(三)他设计的“十四五”时期私有化路线图,既在彻底否定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重大决策,也可以用来瓦解今天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相对强大、优秀(包括“一枝独秀”者),且内部的“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18]的国有经济体系。
  黄群慧设计的“十四五”时期私有化路线图核心内容,是下面三项建议:

  1、“不必要区分国有和民营(陈清泰,2018)” [19],——这是要我国“十四五”规划彻底违宪?

  2、取消非公益类国有企业(其占国有企业户数90%以上,包括他所说的“一般性商业国有企业”,尤其是被定义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20]),即“把国有企业仅定义为国家所有、服务于公益目标的企业”[21],——这是不是属于主张在“十四五”时期尽最大可能“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论调”,且又在违宪,即要取消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3、在国有企业混改中,“鼓励发展非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22]——党中央、国务院的混改文件,就是鼓励发展中外私人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或说是控股绝大部分实行股份制的国有企业?黄群慧希望这样做的后果,难道不又是“搞小国有企业”和违宪?

  概括地说,他这表述混乱的些错误主张,几乎是在全面歪曲、否定和推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包括1+N文件体系)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关规定等,包括反宪,且恰恰属于总书记早已批评过的“那种不要国有企业、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论调”。[23]它们也完全应了《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批评托洛斯基等人的一句话,那就是 “要求对国内外的私人资本作巨大让步,......按吸收私人资本参加混合股份公司的原则把苏维埃政权在国民经济中的许多命脉交给私人资本”。[24]

  简言之,无论在国内外,黄群慧这些东西都是陈词滥调,毫无创新之意。并且,其中1、2项建议,与他在《政策研究》中关于“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布局重点体现为实现国家战略意图”的说法自相矛盾。因为,国家战略意图可不只是覆盖“公益性”领域的。这种混乱之处还不少。

  当然,对熟悉国有企业改革1+N文件体系和具体情况的国务院国资委的公务员们来说,黄群慧这些政策性主张之对错,是属于一看就“你懂的”范围。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混改的文件就是照妖镜。但是,他怎么就成了中国社科院和你们的“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委会主任”?对此你们能够放下几颗心呢?当下,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各个课题行政约束机制还是有的。这也是国家机关惯例。但是......“你懂的”。如果有人想利用他去达到什么目的,搞“特洛伊木马”,在阳光下注定是要失败的。

  故事:反“国企一股独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几年前,社科院一些经济研究人员去国家工商总局搞合作和调研,总局热情欢迎。但这些人后来拿出的一份报告中,居然要求反对“国企一股独大”。而从遵循、执行公司法的角度看,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不都是肯定各类公司可以“一股独大”的吗?“法无禁止即可行”呢!否则,就没有控股公司了。国家发改委文件都表示,还支持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独资经营呢。这种现代企业制度可比“一股独大”还要“独大”。这些研究人员“美式双标”了。不过,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治国”,也不曾跨界干扰国资委,没听他们的。

(四)他坚持反对做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肢解并进而否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不动摇。
  2020年11月11日,在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国资委国经济研究智库举办的首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上,黄群慧以“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管委会主任”身份发言,其观点一以贯之,在上列的特定意义上宣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大而不强问题”,[25]继续对统筹国内外发展布局,具有全面、整体、长期、动态性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决策含沙射影 。这里,顺着他历来的“理论”逻辑和政策性主张,其本意就是,既然“国有企业‘做大’的目标已经很好地实现”,就可以“轻‘量’”化,“做大”已不重要了。“做大”国有资本也差不多该如此这般。如果与会者不了解他的历史,还真听不明白其背后隐藏着的“元理论”及“元政策主张”。

  换句话说,他这与我们一般所说在国有企业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都“大而强”的企业,也还有一些“大而不强”企业的意思是有原则差别的。

  例如,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曾这样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26]当然,也有一些企业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继续改革。这叫什么?共产党的哲学:对立统一是普遍规律。一分为二。肯定主流,解决问题。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出现。事物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 “螺旋式上升”。道路曲折,前景光明。

三、小结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建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永远在路上,包括“做强做优”。

  建议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有关领导机关,组织力量研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内涵和标准等。

  建议国务院国资委设立国有经济研究安全概念,并制定操作规则。国家安全必涉国有经济安全。国有经济安全,必涉国有经济研究安全。苏联被颠覆的“殷鉴不远”,自由派“学者”、媒体功不可没。总书记要求,我国改革不能犯颠覆性错误。这也适用于国有经济改革研究。国务院国资委应该比社科院类机构更为重视,并更为着力地去解决这种问题。应对备选“专家”“学者”“教授”的政治立场、理论偏好、政策性主张和学术水平等,进行实实在在的历史考察、评估。有短处的人也不怕,可“扬长避短”,人尽其才。但一贯反国有企业,尤其是阴阳怪气、两面三刀的人就不要用了。“反国企的东西不是稀缺资源”,会砸手里的。

  从政治责任、规矩和纪律讲,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社科院必须保证现“国有经济研究智库”严格遵循总书记、党中央关于改革发展国有经济系列重要指示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总结经验,“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凡属违反责任、规矩、纪律的现象必须及时批评纠正。

  每一次好理论、好政策创新的起点、终点,基础都是 “实事求是”,出发点、落脚点都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http://www.xinhuanet.com/2020-11/03/c_1126693293.htm

  [2]《郝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成立仪式上的讲话》,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007730。黑体字为引者加。

  [3]人民网记者李源:《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发布"2020-2021年度首批十项重点课题"》,http://ccnews.people.com.cn/BIG5 ... 41677-31928749.html

  [4]经济日报记者周雷:《“十四五”时期国企改革备受关注 改革走深走实才有更大发展》,2020年11月16日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http://www.ce.cn/xwzx/gnsz/gdxw/ ... 1116_36012932.shtml

  [5]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 “十四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及优化政策研究》,2020年4月第3期《经济学动态》,http://ie.cass.cn/academics/rece ... 200409_5111748.html

  [6]第一财经报道:《杨伟民:不要求每个国企都做大,靠负债做大容易带来金融风险》,https://finance.china.com/news/11173316/20171222/31854899.html。搜狐财经报道:《这是半年来最直白的高层动向解读》,http://www.sohu.com/a/230197958_313480。21世纪经济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马骏:中央要做强做优做大的是国有资本,不是国有企业》,http://finance.ifeng.com/a/20190113/16683002_0.shtml。新京报记者顾志娟:全国政协委员刘世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陈清泰表示要《摆脱“姓国姓民”纠结,为民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http://www.bjnews.com.cn/feature/2019/03/12/555149.html

  [7]黄群慧:《更加注重国企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https://dy.163.com/article/D5L3NASI051999S5.html。黑色字为引者加。

  [8] 参阅夏小林《建国7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上),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19/09/408510.html

  [9]同注6。

  [10] 该新版文章修订了一处笔误,将原“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杨伟民先后在中财办副主任、全国政协常委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位置上,不断公开发表反对总书记、党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系列重要指示言论”中的“2017年10月”改正为“2017年12月”。实际上,该文引用杨伟民反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首发言论,也是出现在2017年12月21日中新社主办的“国是论坛2017年会”上。

  [11]同注5。

  [12]同注5。

  [13]同注5。

  [14]同注5。

  [15]新华社:《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http://gs.people.com.cn/n2/2016/1012/c183342-29127229.html

  [16]《习近平: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http://www.gov.cn/xinwen/2020-10/31/content_5556349.htm

  [17] 国资报告记者刘青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国企改革发展记者会呈现九大亮点》,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588119/c10677655/content.html

  [18]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311/18/t20131118_1767104.shtml

  [19]同注5。

  [20]黄群慧、余菁:《新时期的新思路:国有企业改革与治理》,《工业经济研究》2013年11月。

  [21]同注5。

  [22]同注5。

  [23]新华社:《习近平:怀疑、唱衰国企的思想和言论都是错误的》,http://cpc.people.com.cn/n1/2018/0928/c64094-30317748.html

  [24]联共(布)中央特设委员会编:《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286页,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75年。

  [25]同注4。

  [2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9-13/7520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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