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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在假释期间威胁相关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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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22: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获刑贪官姜某凡在假释期间威胁相关媒体,要求删除其忏悔视频,并称侵犯其肖像权,否则将委托律师起诉,相关事件引发网友谴责。据悉,2020年姜某凡因受贿罪被判刑,该案例及忏悔录像被收入警示片,相关媒体曾进行转载。

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刑人员也有肖像权。但侵犯肖像权一般要具备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这两个条件。就姜某凡而言,在警示视频中出镜,显然得到了本人的同意;传播反腐警示片,更不是为了谋利。而且民法典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何谈肖像权侵犯?

警钟长鸣,警示常在。反腐倡廉视频作为公开信息,将长期发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功能,其作用不止于一时,不因为当事人假释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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