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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广告“成交量遥遥领先”被罚款1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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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19:5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京报快讯(记者万珮 张姝欣)11月30日,有消息称,瓜子二手车广告语“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因缺乏事实依据被罚款125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就“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向金瓜子科技(北京)发展有限公司(瓜子二手车实际运营公司)开出1250万元的罚单。
对此,瓜子二手车发表声明称,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中称,“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处罚决定书称,2016年12月3日,当事人(即瓜子二手车)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广告发布期限:2016.9.7-2016.12.28,最终广告客户: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广告费总金额:12,500,000元。上述广告是一个时长约15秒钟的视频广告,内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当事人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85874辆。针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广告宣传语。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这3份证明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我局对于当事人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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